重庆财政局提出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贯彻八项规定“十九条”

03.08.2016  06:33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转变作风无尽期,19条措施将财政干部作风转变引向深入。
  日前,市财政局党组遵照市委“把作风建设融入到日常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让好作风成为党员干部的一种信念、一种习惯”的部署,在落细落小上下功夫,从四方面提出19条措施,紧而又紧、细而又细、实而又实地抓作风建设。
  作风建设方面,严令: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工作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事项,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热情接待来人来访,注重机关干部礼仪及着装形象。
  公务用车方面,严令:不得固定接送上下班,不得借用、占用事业单位车辆,非公务活动不得使用公车,严格公务车辆费用报销管理。
  公务活动方面,严令:公务接待严格按规定标准执行,到基层或部门调研严格遵守公务用餐规定,不得收受礼金、礼品、有价证劵及土特产,不得在公务活动期间到风景区游览,不得在基层或部门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社会公德方面,严令:不得参与有输赢的棋牌活动,不得在公众场所醉酒,酒后不得驾驶车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违规摆升学宴、谢师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