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县从“四个方面”强化生态文明法治保障

04.12.2015  12:12

一是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执行率达100%,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或规划布局要求的建设项目坚决不批。2015年,全县暂缓或否决不符合规定的建设项目7个。

二是严格执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健全污染物总量减排机制。今年申请排污权交易开户企业11家,已购买企业6家,交易金额557万元。

三是建立完善环境网格化管理制度。建立县政府、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三级环境监管整体联动治理机制,实施网格化管理,划定并落实二级网格27个、三级网格40个、四级网格522个的网格化责任人。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日常排查力度,强化环境应急事件“五个第一”的处置措施,完成“四治”年度整治任务,全力保障环境安全。

四是建立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协调联动机制。今年已立案查处环境污染违法案件81件,共处罚款218.5万元,超过前3年立案查处的总额,着力解决环保“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