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彭水自治县出台《优化生态保护发展区功能布局意见》

23.01.2015  12:29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科学划分功能区域加快建设五大功能区的意见》、市政府《关于优化全市产业布局加快五大功能区建设的实施意见》,重庆市彭水自治县县委县政府结合实际,在认真调研的基出上,于1月7日审议出台了《优化生态保护发展区功能布局意见》。

该《意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兴彭”总任务,确立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始终坚持加快发展与保护生态并重、面上保护与点上开发并举、深化改革与用好政策并进、统筹规划与分类指导并行的原则,促进科学发展、特色发展、差异发展。

该《意见》根据资源环境承载力、发展现状和未来发展方向,综合考虑生态环境、资源禀赋、城镇建设、产业发展、人口集聚等因素,将彭水国土空间划分为生态城市核心区(4个镇街)、生态产业发展区(16个乡镇)、生态扶贫重点区(19个乡镇)三个功能区域,将“面上保护、点上开发”贯穿三大功能区域,促进区域间错位发展、协调发展、均衡发展。

该《意见》明确了三大功能区域的区域范围、功能定位和主要任务,还明确了以三大支撑体系、三大政策保障和三大工作措施,确保三大功能区域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