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虎拍蝇记② | 大足区住建委档案馆原馆长谢丽霞索贿430多万!收红包曾有“负罪感”

21.01.2021  09:16

52岁的谢丽出手阔绰,曾是圈中的“富婆”:为女儿出国留学,一年要花数十万;名下数套度假地产,现价值超300多万;邀朋友出门旅游,动辄几千上万的名牌。

一个靠公职养家糊口的单身科级干部,大把的钞票从何而来?

2020年8月11日,大足区监委根据线索缜密核查,依法对大足区住建委档案馆原馆长谢丽霞涉嫌受贿犯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市人大代表,大足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察委主任吴宗发就给我们讲述了这样一个案例,并分析了这个案例带来的警示。

经查,谢丽霞在工程档案资料验收环节故意“刁难、卡要”,以收取“档案装订费”为名索取建筑企业贿赂430余万元。

肠子都悔青了,没有后悔药卖!”谢丽霞在忏悔录中多次告诫说,“希望公职人员以我为戒!

首次“被迫”收红包心存歉意

谢丽霞是大足人,1992年刚大学毕业时,她靠自身拼搏端上令人艳羡的“铁饭碗”,如愿进入原大足县政府外事办工作。

早在高中毕业时,她就体验过几个月打工生活的艰辛。为此,参加工作后她格外努力,能力突出、积极上进,渐渐得到领导的赏识。

刚参加工作的时候,她的工作因涉及验收,有的企业会送红包当“辛苦费”。“我真的是拒绝接受。”谢丽霞回忆,“是本职工作,收企业的钱,不该!

1994年,谢丽霞与经营汽车修理厂的男子结婚,第二年便生下女儿。不过,在1997年时,两人因性格不合离婚。

从小争强好胜、性格独立的谢丽霞,争取到了女儿的抚养权。经历感情失败后,性格要强的她工作更卖力,要凭一己之力将女儿养大。

1998年,谢丽霞调入原大足县城乡建委档案室工作,随后,又抽调到其他单位参加了重点工程建设、人口普查等工作,直至2001年回到档案室搞档案管理。

一次,她跟随科室人员去某企业搞工程专项验收,该企业拿红包给验收组人员当回馈,习惯拒绝红包的谢丽霞连连推辞。

但禁不起对方反复劝说,谢丽霞昧着良心第一次收下红包,一段时间里都有负罪感。久而久之,谢丽霞收红包的次数多了,渐渐习以为常。

谢丽霞在工作中发现,来交档案的企业或多或少存在档案装订不规范的问题。有企业曾主动提出,请档案馆或推荐他人帮忙装订档案。

一些企业有装订档案的‘需求’,能不能以此赚点‘外快’?”谢丽霞看到了赚钱“商机”,打起了小算盘。

就这样,谢丽霞开始酝酿为企业装订档案一事。她认为,这就像“老师给孩子补课”,企业的红包就是“补课费”。

顺应“潜规则”越陷越深

2003年11月,工作上受到领导和同事认可的谢丽霞,通过竞争上岗担任了档案室主任。

不久,谢丽霞在参加全市城乡建设档案工作会议时得知,一些区县档案室早已开设了档案装订业务。一阵讨教后,谢丽霞便找到了“窍门”,对档案装订业务“心领神会”。

从此,拿企业档案装订费和收企业红包,在她眼中成了理所应当,是随“大流”,顺应行业“潜规则”。

随着大足城市建设步入快车道,每天登记入馆的档案量日渐增大。眼见大笔的装订业务费白白流走,谢丽霞心有不甘。禁不住金钱的诱惑,她决定按照工程量收取企业的档案装订费用。

为避开被他人发现,谢丽霞找到昔日的同学,以其名义代为档案馆承揽业务、收钱和分钱。

2016年,谢丽霞盘算自己年近50岁,过几年又将面临退休,有“权力不用、过期作废”的危险想法,想趁机再“捞一把”。谢丽霞又另寻名目,向建筑企业增收档案数字化扫描费、挂接费两笔费用。

虚荣攀比 用钱换“优越感

谢丽霞思想越来越松懈。

有了这笔“收入”之后,她在生活上有了虚荣攀比之心。

看到身边几个朋友送女儿出国学习,她心里有些不平衡。自打离婚之后,她觉得在情感上亏欠女儿,始终想从物质上对其进行弥补,希望其赢在起跑线上。

过分的追求,让谢丽霞在诱惑中丧失了“免疫力”。

2017年,她让刚大学毕业的女儿到培训机构突击学习,随后送到英国留学,一年花销数十万元。

她还经常邀约朋友到海南、贵州、台湾、日本等多地旅游,购买的化妆品、漱口杯、染发剂少则数千多则上万元。

2018年后,在朋友推荐下,她又到海南、贵州等地购置数套度假房产,现价值300万元左右。

2019年7月,谢丽霞调离大足区住房和城乡建委档案馆。因为担心事情败露,她给档案馆其他人员打招呼,不要再承接企业档案装订业务。

为躲避当地纪委监委调查,她还组织订下“攻守同盟”进行应对,并指使人将之前收取档案装订费用的银行卡销毁。

希望公职人员以我为戒!”谢丽霞在忏悔中说,“后悔真的是来不及了,不该索取的,千万别去拿。

被开除公职 审查起诉涉嫌犯罪问题

2020年8月11日,大足区监委根据线索缜密核查,宣布依法对大足区住建委档案馆原馆长谢丽霞涉嫌受贿犯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谢丽霞在工程档案资料验收环节故意“刁难、卡要”,以收取“档案装订费”为名索取建筑企业贿赂430余万元,涉嫌受贿。

11月16日,经大足区委批准,大足区监委依法对大足区城乡建设档案馆原馆长谢丽霞作出开除公职的处分决定。

经查,谢丽霞违反廉洁要求,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违规发放补贴;违反工作要求,违规擅自处置国有资产;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为谋取单位和个人利益,利用出具工程档案验收合格意见书的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单位受贿犯罪和受贿罪。

谢丽霞身为国家公职人员,滥用手中权力为单位和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在行业内形成潜规则,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严重破坏大足区营商环境,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区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谢丽霞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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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背后的警示:干部轮岗制度落实不力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推进,持续保持高压反腐态势,吃拿卡要、雁过拔毛、贪污贿赂等现象得到明显遏制。然而,工程建设领域由于权力集中、资金量大,监管制度不健全,在招投标、工程验收、资金拨付等环节仍存漏洞,重点业务科室、相关领导岗位廉政风险较大。

随着案情调查的推进,大足以案例剖析的方式为党员干部戴上“紧箍咒”,同时在监督上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

市人大代表,大足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察委主任吴宗发,谈到了这起违纪违法案例背后的几点警示。

市人大代表,大足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察委主任吴宗发

谢丽霞在违纪违法之初是沾染周边不良环境,一味地“随大流”“依旧规”,把一些违纪违法问题当成是社会常态,逐渐在潜意识里认同“潜规则”,形成了错误的是非判断和纪法衡量标准。

同时,她在对物质的过分追求和“朋友圈”攀比中,失去了对金钱诱惑的“免疫力”。渐渐地,谢丽霞的贪欲越来越大,“找钱”的紧迫感也越来越强,有了“权力不用、过期作废”的危险私念。

案情梳理发现,谢丽霞担任档案馆负责人长达16年,档案馆工作人员从2005年起一直以来没有变化,形成相对固定且隐蔽的“圈子”,大家同坐一条船,结成“利益共同体”。

可以看出,干部轮岗制度落实不力。”吴宗发说。

根据他的分析,档案管理部门业务内容单一,与其他业务工作关联度低,长期被当作“边缘部门”“清闲差事”,日常监督提醒存在缺位;同时,多年来,谢丽霞除2018年因为财务票据报销问题被要求作情况说明、2019年因多年前入股企业问题被函询外,没有接受单独的警示提醒和谈话,监督管理也严重缺位。

归根结底来说,在进一步完善制度“笼子”的同时,党员干部要时刻拧紧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郭发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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