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垫江县环保局“321”体系 努力提高环境执法效能

11.03.2017  09:02

  垫江县环保局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强化环境监管为抓手,持续开展五大环保行动,创新“321”工作体系,全面推进2017年环境执法工作,努力提高环境执法工作效能。

  一是做好“3”个加强。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环境执法人员日常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参加上级环保部门组织的各项培训等方式,切实加强了执法人员的环保法律知识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树立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环境执法队伍形象;二是加强企业环境监管,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强化目标责任制管理,促进确责、履责和问责机制的建立,狠抓工作落实,有效促进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三是加强环保与公安部门的执法衔接,依法严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二是实现“2”个突破。一是突破排污收费难点,认真做好排污费征收核定工作,结合实际,不断创新工作方法,规范征收行为,力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依法、足额、全面征收,确保完成排污收费任务目标;二是突破环境信访热点,严格执行环境信访投诉受理工作制度,对群众举报坚持做到有报必接,有接必报,有报必查,有查必果,确保环境信访办结率达100%。

  三是确保“1”个防范。防范环境风险,以重点环境风险源、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经营企业及饮用水源地为重点,深入开展各项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保障区域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