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8大消费陷阱,你知道如何维权吗?

15.03.2016  08:17

  避“”法术新华社发

  3月14日20∶00,由市委宣传部、市工商局、市网信办、市消委会主办的“点击3·15,消费我做主”——2016年重庆消费维权大型网络电视多媒体晚会全城直播。晚会通过案例说法,揭露了人们生活中常常遇到的消费陷阱,并向消费者普及如何进行维权。

  案例1

  “防癌”的空气净化器

  最近,一则负离子空气净化器的广告声称该产品可以“避免肿瘤和白血病等恶性疾病的发生”。虽然大多数老百姓对产品功效持怀疑态度,但仍有人选择去购买。

  专家介绍,带负电的氧被称为负氧离子,空气中的负离子虽然对人体有着一定的好处,但是却没有避免白血病等恶性疾病发生的功效。

  市工商局调查发现,本案的当事人(销售该空气净化器的老板陈女士)对该款产品的功效并不清楚,而宣传语则是从网上摘抄下来,目前,该当事人已被责令消除影响并处以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消费警示:

  不少商家以虚假宣传获取利益。2016年以来,市工商局就查处虚假宣传案168件。市民在消费时要擦亮眼睛,不能盲目的轻信商家的一面之词,谨慎购买,才能放心使用。

  案例2

  “躲猫猫”的保险票

  去年12月26月,ID名为“两江男儿”的网友发布了一条投诉贴——在龙头寺汽车南站自助售票机上买票,要比人工售票窗口贵两块钱,问了才晓得这两块钱是保险费。但购买过程中对保险费并没有明显的提示。那保险费从何而来呢?原来,在自助售票机的购票界面下方,隐藏着一列灰色的小字——购买乘车保险,并已默认选择了一份保险。

  买保险本是多一层的保障,但当自主选择变成强制搭售,就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今年2月底,龙头寺汽车站已对站内的自助售票机进行了整改。

  消费警示:

  消费时如果出现一些不明费用,消费者应在咨询相关人员具体费用缘由后,再选择是否支付。一旦遇到“强制搭售”,市民可拨打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12315进行维权。

  案例3

  家装行业乱象不断

  去年6月,市民赵先生和某装修公司签订了房屋装修合同,并按时支付了装修费用,约定工程期限为80个工作日。但装修公司却以换门为借口,导致整个装修推迟了三个月且还未完工,赵先生不得不继续花钱租房。

  近年来,家装行业乱象不断。市消委会数据显示,2015年全市收到涉及家装领域的投诉1080件,占全部投诉的6.78%,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低价诱导后追加费用、装修质量与工艺不达标、使用的材料产品与合同不符、以种种理由拖延工期等。

  消费警示:

  市民在装修前,尽可能多地了解装修知识和装修流程,并谨慎签订合同,书面约定合同要尽可能全面,对隐蔽工程,则要跟进进度并逐项参与验收。

  案例4

  当微商误入网络传销

  去年8月,看到同学做微商发了财,市民严女士也开始了微商创业,跟着同学卖一款面膜。

  然而,由于面膜没有名气,且价格比普通面膜贵,严女士购买的货品很难销售,两个月就赔了近2000元。这时,同学告诉她,要赚钱就要发展下级代理商,也就是下线,手段就是订单造假和炫富。

  “如今的传销组织已不再是单纯以商品为诱饵,而是披上了移动互联网的外衣。”市工商局执法局直销监管科科长蒋攀介绍,传销分子在利用互联网平台来销售和宣传产品的同时,还利用这些平台来达到他们发展人员、发展下线的目的。

  消费警示:

  正常微商经营者只需向供货商支付货款,而网络传销则要向上线提供货款以外的入门费。同时,正常的微商获取利润的主要途径来源于商品销售,而在网络传销中,发展下线才是攫取财富的基本手段。

  案例5

  人气网店停业记

  近日,市民王女士发现,此前她光顾过的一家五皇冠老网店在一夜之间关了门。

  “这家店铺销售的品牌商品价格,明显低于市场正常售价,我们怀疑其涉嫌销售假冒侵权商品。”南岸区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经过调查,工商执法人员在渝北某居民小区里发现了这家网店的仓库,仓库内堆放着大量名牌商品,经商品权利人鉴定,这些商品全部为侵权商品。在证实违法事实后,执法人员没收了该网店所有侵权商品,并对经营者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处罚款60万元。

  消费警示:

  净化网上购物环境,需要法律的监管,也需要消费者自己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消费观。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现在做起,拒绝购买假冒侵权商品。

  案例6

  谁动了我的1块钱

  最近,细心的车主王女士在使用中石油昆仑加油卡加油时发现,卡里面始终会有1块钱打不上枪。

  工作人员解释说,这是加油卡出厂设置的问题,不论新旧卡,都会剩余1元或1升油的余额,不可以在加油机上完全刷完,但可在加油站内的超市消费。

  卡里剩1块钱是否合理?渝中区工商分局介绍,消费者享有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中石油规定加油卡里的最后1块钱不能加油只能在超市消费,该规定既没有向消费者明示,也没有在章程中明文写出,因此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

  消费警示:

  1块钱的事儿虽小,但它却关乎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在此类消费中,商家应给出合理的解释,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

  案例7

  “消失”的汽车合格证

  市民吴女士在万州区某汽车4S店买了一辆价值十几万元的汽车。然而,一个多月过去了,吴女士仍未拿到车辆合格证。没有合格证,汽车无法上户,也不能购买保险,吴女士向市工商局万州区分局进行了投诉。

  经过调查,原来汽车的合格证还抵押在银行。由于生产厂方是直接将合格证发给银行,待经销商筹措资金把钱打到银行后,方能从银行赎回汽车合格证,消费者也才能拿回合格证。

  事实上,“消失”的汽车合格证还有很多。去年10月起,江北区工商分局陆续接到共计78起类似的投诉。

  消费警示:

  消费者在购车时也得多个心眼,如果不能当场拿到合格证,应该要求销售商在购车合同中注明拿证时间,并明确违约责任。

  案例8

  近两成珠宝不合格

  去年,市工商局对主城区销售的部分珠宝玉石、贵金属产品进行质量抽检,在抽检的191组产品中,合格176组,不合格15组,合格率为92.1%。其中,珠宝玉石饰品(包含钻石饰品)共抽检22组产品,合格18组,合格率仅为81.8%

  此次抽检不合格原因主要包括,产品放大检查、折射率、吸收光谱、红外光谱、激光拉曼光谱不合格,产品标签标识、命名不合格等。不合格产品包括皇家珠宝的金镶红宝石吊坠、Tiffany&Co的18K金戒指,以及周六福旗下的千足金手链、千足金镶嵌戒指、千足金镶嵌吊坠、C货翡翠手镯等。

  消费警示:

  购买珠宝玉石,最好到信誉良好的经销企业或品牌专卖店选购,并要求商家提供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检测标签),现场查验证书的真实性。

重庆南川:小小蓝莓果 甜蜜大产业
  新华网重庆6月9日电 夏日时节,新华网
非遗药香为乡村振兴“开良方”
     新华网重庆6月16日电 一副药香要新华网
乡村振兴|大专家走进小山村——重庆石柱县乡村振兴见闻
  最近,周武忠走进了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中益乡,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