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渝财政部门将从四方面入手

15.02.2016  09:49

  记者近日从市财政局了解到,今年,全市财政部门将主要从四个方面入手,积极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一是运用好财税政策,支持招商“”资,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转型。我市财政部门将用好法定税收优惠政策,重点引进高质量企业,摒弃高能耗、高污染企业。

  二是落实财税扶持政策,助推实体经济发展。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影响,全市财政部门将清税正费,坚决遏制各种乱收费,坚决不收“过头税”,扶持实体经济,让企业休养生息;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

  三是推进经济、民生领域重点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我市财政部门将加快推进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落户重庆、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将原“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和种粮直补”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扩大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和农业保险改革范围、推进农业产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推动“三医(医疗、医药和医保)联动”改革、试点推动群团改革等。

  四是防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风险。一方面,厘清企业、社会和政府的责任,处理好“去产能”与“保稳定”的关系。另一方面,财税政策要及时跟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社会保险兜底的托底,发挥好失业保险对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作用,发放稳岗补贴鼓励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发挥小微担保基金的作用,为创业者提供金融担保。

  除了积极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外,今年全市财政部门将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在改善民生、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持续发力。

  改善民生的财政政策主要包括:新增财政涉农投入,重点用于农村脱贫攻坚,提高资金年初预算下达比例;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改善城市贫困群体居住条件;分类精准扶持贫困家庭,兑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保障因病致贫群众参加医疗保险、纳入医疗救助和购买大病医疗补充商业保险,落实重度贫困群众最低生活保障;扶持贫困群众发展致富产业,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落实大学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帮助解决产能过剩行业职工安置等问题;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投入;保障滚动实施25件重点民生实事等。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方面的财政政策主要包括:细化落实五大功能区域财政支持政策,确保新增财力的75%以上用于区县和基层;完善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转移支付,加大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生态财力补偿力度;健全转移支付与人口转移挂钩机制,提高城市发展新区产业聚集和人口承载能力;优化财政扶持方式,支持都市功能拓展区开发开放和都市功能核心区功能完善;落实农业、水利、交通、教育等专项资金,统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重点支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区县脱贫攻坚等。(记者 廖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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