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供销社参与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实施意见

23.03.2016  07:55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和市委四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工作部署和具体要求,以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为契机,充分发挥供销社行业优势,主动参与,积极作为,为全市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目标做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到2017底,贫困区县供销合作社实现汇总销售总额400亿元,汇总利润总额4亿元,农产品经营额300亿元;改造建设基层供销社200个,实现为农服务全覆盖;发展农民合作社12000个,股份合作社2000个,贫困区县农民组织化程度大幅提升;组织农业技能培训30期,培训人员3000人;新建“重庆农资”连锁店200个,新建“绿优鲜”社区店100个,新建庄稼医院100个,贫困区县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二、主要工作
      (一)加快基层组织体系建设,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贫困区县供销合作社要充分发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行业指导作用,围绕本地区特色优势农业产业,积极引导贫困户根据当地特色产业成立各类农民合作社、股份合作社、家庭农(林)场,组建涉农专业技术协会,发展特色种养业,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组织化程度。加快贫困区县基层供销社改造重建,依托基层社开办农资店、庄稼医院、日用品销售和各类代理代办服务,为农民群众提供生产生活服务,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质量。加快在全市所有贫困区县搭建综合性服务平台,建成为农民合作社和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综合服务的“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力争2016年底实现贫困区县全覆盖。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基层社和参控股农民合作社要出资,在贫困地区与农户共同创办股份合作社,激活贫困农户的土地、林地等资源使用效率,不断紧密与农民的利益联结。
      (二)加快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促进农产品销售。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加大贫困地区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二级批发市场、产地小型交易市场和农贸市场建设和改造力度。“新网工程”项目、“供销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要优先安排贫困区县的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项目。鼓励社有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和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合作,通过农超对接、市场对接、定单农业、集团采购等方式,促进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加快实现产销一体化。调动和发挥现有贫困地区供销合作社流通网络,进一步增强农产品流通能力。加快在贫困区县开展农资物联网应用示范项目建设,进一步建设和完善农资、庄稼医院、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等经营网络体系,积极推进“超市进村”工作,加快在贫困地区形成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经营服务格局。
      (三)加快农村信息化体系建设,促进农村电商发展。加快推进农村信息化数据资源云计算平台建设,发挥大数据资源在扶贫工作中的指导作用。全面开展电商扶贫行动,鼓励和扶持贫困区县供销合作社打造区域性电商公司和电商平台,结合组织体系建设,优先在贫困地区布设电商服务站点,推进地方电商平台与全国供销总社“供销e家”对接融合。供销合作社系统农村电商项目要优先向贫困地区倾斜,支持和引导社有企业开展农产品流通体系信息化建设,搭建农资B2C电商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推动贫困地区农产品、日用品和农资等双向流通。加快贫困区县供销合作社基层经营服务网点信息化改造,引导社有企业、基层供销社、农村综合服务社,搭建平台,提供报务,积极推进“电商进村”工作,探索破解农村电商服务“一公里”问题。
      (四)加快农村合作金融服务,缓解农民融资难题。市供销合作社要加快完善金融服务融资平台运营、管理和服务机制。市供销合作社直属金融企业要通过设立子公司、办事处或联络点等形式,进驻“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优先在贫困区县设立金融服务分支机构,布局服务网点。优先在贫困区县搭建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平台,培育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在条件具备的贫困区县,加快推广和实施农民合作社金融创新试点工作,着力破解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题。积极推进“金融进村”工作,引导农民合作社开展农村资金互助合作,优先吸收贫困农户入社入会。积极开展扶贫小额信贷服务,探索直接为贫困户提供贷款支持的扶贫模式,为贫困户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积极与贫困区县共同组建供销合作发展基金,参与政府PPP项目投融资项目。
      (五)加大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积极参与智力扶贫。围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培训工作,为全市18个贫困区县各举办一期专题培训班,主要培训对象是农民合作社和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管理人员。通过培训,提高贫困区县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规模化、标准化、市场化发展能力,提高农民群众农业生产技能和市场经营能力。市经贸中专校要充分发挥教育培训资源优势,按照扶贫必扶智的要求,对贫困户和贫困户子女有针对性地开展技能培训,并用好春晖农民工培训基地,积极参与贫困地区新型职业农民技能培训。
      (六)抓好南川对口扶贫工作,确保按时脱贫摘帽。按照市工会扶贫集团的工作部署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要求,加大南川区对口贫困村的扶贫工作力度。要整合资源,加强业务指导,提前介入项目安排,切实解决对口贫困村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做到产业落地、资金到位,建立起增收的长效机制,确保南川区对口贫困村的脱贫任务圆满完成,力争使对口帮扶点成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样板。
      三、帮扶措施
      (一)工作重心向贫困地区前移。要把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有机融合,将改革涉及到的供销组织体系建设、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侧重在贫困地区组织实施,各级供销合作社直属企业要优先在贫困地区布局相关产业和经营服务网点。
      (二)产业要向贫困地区倾斜。要加大对贫困地区的特色产业扶贫,充分调动供销合作社系统示范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在精准扶贫中的引领作用,有针对性地吸纳贫困户进入示范性农民合作社,带动贫困户脱贫。优先安排贫困地区特别是重点扶贫乡镇的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造重建工作;优先引导贫困地区农民群众加入农民合作社或各类涉农协会组织;优先在贫困地区布局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优先解决贫困地区农民群众生产生活问题。在贫困地区形成供销社特色的产业扶贫长效机制。
      (三)政策要向贫困地区倾斜。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差别化支持的要求,加大对贫困区县的项目、政策、资金扶持力度。把2016年、2017年完成整体脱贫目标的区县纳入重点,对市级农业产业发展和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新网工程”、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优先安排,资金进行倾斜,对吸纳贫困户参股、带动增收效果好的农民合作组织优先给予财政贴息补助和信贷支持。
      四、组织保障
      (一)成立工作机构。市供销合作社成立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主任梁从友任组长,副主任申雄、张海清、谢渝刚为副组长。合作指导处、经济发展处、科技信息处、财务处、办公室、机关党委等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合作指导处,处长为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各区县(自治县)供销合作社应分别成立精准扶贫脱贫工作领导机构。
      (二)制定工作方案。各级供销合作社要确保扶贫资源精确配置,对贫困区县和贫困农户实施精准化扶贫,要坚持“输血”与“造血”相结合,按照“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的总体要求,结合当地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精准扶贫脱贫工作方案。
      (三)落实工作责任。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市供销合作社制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对口指导工作表》(见附件),对16个未脱贫区县(自治县),建立对口帮扶指导机制,明确责任领导和工作指导处室,从组织上、责任上确保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落到实处。16个贫困区县(自治县)供销社“一把手”要亲自抓精准扶贫脱贫工作,结合本区县扶贫脱贫工作要求,建立相应的工作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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