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农民田间学校开展“以案释法”现场宣讲会

13.07.2016  15:44

重庆市涪陵区农业委员会

依托农民田间学校开展“以案释法”现场宣讲会

自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了“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以来,区农委以强化执法办案为手段,以提升涪陵区农业普法效果为目标,着力构建以“谁执法谁普法”为特色的“以案释法”普法工作新机制,创新思路,突出特色。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当前群众关心的热点,也是作为食品安全的源头,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正是瓜果蔬菜盛产季节,如何引导农业合作社人员和种养殖大户等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是区农委在近期开展的一项重点工作。7月8日,区农委依托重点普法宣传阵地——农民田间学校,与义和镇农服中心在义和镇张家坝葡萄园联合开展了一场“以案释法”普法宣讲会。参加此次普法培训对象包括义和镇青年农场主、合作社负责人、微企负责人、种养殖大户、农户等人员,共  人。宣传会现场,由区农委执法骨干和专业技术骨干组建成的普法小组,重点围绕区农委近两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案件、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监管要求规定等内容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指导从事农业生产的各行人员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同时介绍了农业转基因、农村土地承包及流转、农村电商等农业法规及相关政策,开展了一场贴近基层、满足所需的普法宣传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