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坚持“四贴近、两促进、一融合”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

03.12.2015  09:50
      2015年,重庆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按照农业部统一部署,结合重庆工作实际,坚持“四贴近”、“两促进”、“一融合”,积极顺应发展趋势,着力理清工作思路,细化实化工作措施,全面提升培育效果,新职农民培育工作务实扎实推进,取得良好实效。目前,全市培育新型职业农民3.07万人(其中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18950人、专业技能型职业农民7080人、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4670人),重点培育扶持现代青年农场主500名。
        “四贴近”: 一是贴近产业。新职农民培育紧紧围绕全市粮油、蔬菜、畜牧、水产以及柑橘、中药材、茶叶等主导和特色产业,利用340个农民田间学校培育平台,采取“启发式、参与式、互动式”,力求让广大农民“动口、动手、动脑”,提高他们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贴近主体。培育对象重点选择农业农村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着力扶持和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三是贴近需求。主要针对农民生产经营中的所需、所盼、所求,科学制定培育方案,重点提升农民生产经营、专业技能、社会服务能力和水平,变“要我学”为“我要学”,杜绝“拉郎配”、“抓壮丁”。四是贴近农时。新职农民培训紧密衔接农事、农时,结合产业示范基地,分产业、分季节、分时段、分专业的开展,做到重专业、少综合,重实作、少理论,重现场、少课堂。
      “两促进”: 一是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通过农民培育工程实施,全市重点培育一大批新型农业农村经营主体,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解决“谁来种地”问题。二是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围绕生产经营型主体,培育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队伍,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
      “一融合”: 努力推进新型职业农民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深度融合,通过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都能成长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经营主体都是新型职业农民。实现传统农民向新型农民、新型农民向新型经营主体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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