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自然保护区内 采矿权已经关闭退出27宗
重庆日报消息,6月15日,记者从市国土房管局获悉,按照市委、市政府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的统一安排部署,市国土房管局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自然保护区内探矿、采矿权退出工作滞后”等5个问题制定了细化措施,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截至目前,我市自然保护区内采矿权已经关闭退出27宗,自然保护区探矿权已退出11宗,“四山”范围完成采矿权整改20宗。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于4月12日向我市反馈意见时提出:“自然保护区内探矿、采矿权退出工作滞后。各级自然保护区内存在矿产勘查项目21宗,自然终止6宗;采矿权58宗,已关闭7宗;目前仅制定了保护区内矿业权差别化调整或退出工作计划,大部分尚无明确退出措施及方案。”
市国土房管局负责人介绍,在对相关问题进行了细化,明确了整改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责任人后,市国土房管局一方面指导相关区县政府和矿山企业退出自然保护区和“四山”范围内的采矿权和探矿权;另一方面就明确职责、退还价款、退出奖补、差别化处置、加强监管、部门协同等有关问题,上报市政府待批示。
以彭水为例,辖区内共设有茂云山、七跃山和乌江-长溪河3个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共计清查出违规项目101个(78个未办理环评)。其中,矿业权57家(勘查项目6宗、煤矿7家、非煤矿山19家、非法的非煤矿产品加工企业10家、非法的非煤矿产品开采企业15家)、重点建设项目附属工程8个、风电开发项目6个、水电开发项目16个、违法建设项目13个、畜禽养殖场1家。
目前,57家矿业权中,6宗勘查项目除页岩气项目外,已有5宗勘查项目全部停止勘查工作,正在进行探矿权注销登记相关事宜,7家煤矿已全部关闭退出;34家非煤矿山已实施全面停产整改,并按照《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差别化退出工作方案》有关规定,正有序推进后续工作;10家非法的非煤矿产品加工企业已全部关闭。
此外,8个重点建设项目附属工程已切断电源和撤除机器设备,正在进行植被恢复;6个风电开发项目均未启动;1家畜禽养殖场已纳入限期整改;13个违法建设项目,已处罚12家,另有1家纳入整改。
截至目前,我市已经完成自然保护区内采矿权2017年年度退出计划的79.4%;同时,已完成自然保护区探矿权2017年年度退出计划的73.3%;“四山”范围完成采矿权整改20宗,完成整改退出任务的71.4%。
重庆日报记者 陈维灯
原标题:我市自然保护区内 采矿权已经关闭退出27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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