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川区广泛深入宣传贯彻《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06.09.2017  02:51

  新修订的《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和《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于2017年6月1日正式施行,为推动“两部条例”的顺利实施,南川区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贯彻两部条例。

  一是认真组织部署。区委宣传部、区人大法制委、区环保局联合下发通知,对在全区广泛深入开展“两部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成立了宣讲组,深入各乡镇(街道)、区级部门、企业宣传讲解“两部条例”。

  二是丰富宣传形式。在南川电视台、《南川日报》、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南川网等区内主要媒体设立了专门栏目,通过专访、条例解读等形式,宣传解读“两部条例”;在鼓楼坝广场,进入街道社区,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展环保法律知识咨询等,宣传“两部条例”;深入乡镇、部门、企业开展“两部条例”宣讲,以推动“两部条例”的贯彻实施。

  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区环保局、区公安局、区市政园林局等区级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切实加大环保执法检查力度。针对南川区胜桥猪鬃有限公司无证排污拒不改正、金中云纸厂暗管排污等开展联合执法,环保部门对其违法排污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同时移送公安部门依法予以行政拘留。自“两部条例”施行以来,已移送行政拘留案件2件,查处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件,刑事打击6人,形成了打击和震慑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保障了“两部条例”的顺利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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