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检察机关“保护长江母亲河” 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正式启动
要闻速读
3月30日,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3·30”电视电话会议,动员部署“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谋划安排下一阶段公益诉讼工作。
现场直击
会议由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陈胜才同志主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贺恒扬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梁田对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
贺恒扬检察长指出,公益诉讼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的实际行动,是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重要指示的重要保障,是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重要指示的生动实践。全市检察机关要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公益诉讼工作的指针,提高政治站位,牢记职责使命,勇于担当作为,把公益诉讼工作做优做实做亮,为努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作出贡献。
贺恒扬检察长强调,要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动解决问题、依法保护公益作为公益诉讼工作的目标要求,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谋划和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围绕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两地”定位和“四个扎实”要求,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八项行动计划”,当好公共利益的代表,通过公益诉讼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要把握公益核心,突出监督重点,聚焦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利益问题,加强对侵害公益行为的法律监督,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各级院党组要把公益诉讼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坚持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相统一,充分发挥公益诉讼促进依法行政、促进民生改善、促进社会治理的效用。要加强内外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机制,建立健全联席会议、线索移送、办案协作、结果反馈等一系列制度机制。
贺恒扬检察长强调,各级院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的重要性,积极行动,积极作为,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以想干、会干的担当和能力,通过专项行动打开公益诉讼工作的突破口,增强公益诉讼工作社会影响力,为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出贡献!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梁田在动员部署时要求,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抓好专项行动的责任感、使命感。要明确专项行动“五个一批”的工作目标和四类监督重点,着力深入摸排案件线索,着力强化调查取证工作,着力发挥诉前程序作用,着力加大提起诉讼力度,着力强化调研提高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各阶段任务落到实处。同时,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监督实效。
市检察院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市检察院办公室、侦监处、公诉一处、未检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民行处全体干警在主会场参会。各分院、基层院、铁检院班子成员,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和民行部门全体干警在各分会场参会。
公益诉讼“成绩单”
截至2018年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50件,立案227件,诉前程序中发出检察建议和发布公告156件,相关行政机关采纳建议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68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件。全市基层院实现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全覆盖。
“数”说专项行动“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小编给你划重点!
11项重要文件 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
2为期2年 全市检察机关“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为期2年,时间从2018年4月至2020年4月。
44类监督重点领域专项行动围绕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开展公益诉讼工作,重点查办法人或个人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重点监督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行为。 ◆水资源保护领域 ◆ 岸线资源保护领域 ◆ 森林、草场和湿地保护领域 ◆ 其他保护领域
4分4个阶段进行 ◆ 动员部署、摸排线索阶段 ◆ 调查取证、诉前建议阶段 ◆ 跟踪问效、提起诉讼阶段 ◆ 调查研究、总结推广阶段
55项工作目标 ◆ 摸排一批有导向、有价值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 发出一批有质量、有实效的诉前检察建议 ◆ 起诉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公益诉讼案件 ◆ 完成一批有深度、有作用的调研报告 ◆ 培养一批有能力、有作为的公益诉讼骨干人才
NN项制度机制保障成立领导小组:市检察院成立以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梁田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检察院民行处,具体负责组织落实工作。各分院、区县院相应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建专业办案团队:组建由检察官指挥、技术人员参与、司法警察协助的专业办案团队,有力推动专项行动的开展。探索建立沟通衔接机制:加强与公安、环保、水务、国土、林业、农业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共同配合、共同预防为主要内容的衔接制度,形成外部监督合力。强化公益诉讼一体化机制:初步建立上下三级院联动的“线索统一管理、案件统一审批、力量统一调配”的“三统一”制度,建立全市公益诉讼工作月通报制度和检察官分片定员指导制度。
预告:本号近期将推出“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专题报道,更多精彩新媒体作品将陆续登场,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