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保险遭遇纠纷?保监局手把手教你如何维权

28.04.2017  16:29

2017年1季度重庆保险市场发展情况如何?投诉的处理时效是否有所提高?保险消费投诉渠道有哪些?要准备哪些材料?注意什么?这些和保险消费者息息相关的问题,重庆保监局在2017年一季度重庆保险市场运行情况和主要监管工作情况通报中一一做了解答。

保费收入319.9亿元 同比增长22.5%

重庆保监局表示,2017年一季度,重庆保险业保持健康稳定发展。保费收入319.9亿元,同比增长22.5%,增速较GDP增速高出一倍以上。保险业累计提供在保风险保险金额18.32万亿,同比增长50.1%。从发展质量效益看,质量效益持续改善。产险公司综合费用率低于全国8个百分点,而综合赔付率高于全国3.3个百分点,由于经营管理能力进一步优化,从而实现承保利润率6.9%,同比提高4.5个百分点。寿险公司新单业务保费收入同比增长21.7%,新单折标率高出全国水平6个百分点,新单期缴率高出全国水平4个百分点。这反映出重庆保险市场运行平稳,行业风险可控转型有序,总体向好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发挥明显。

在监管工作方面,重庆保监局主要从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着力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行业发展这几个方面。另外,我市医疗责任保险目前已经实现了全市38个区县所有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的全覆盖。“医疗事故”、“医疗纠纷” 存在的矛盾使得医疗责任保险的重要作用更为凸显。

遭遇纠纷 可通过4种途径维权

在消费者投诉维权方面,重庆保监局表示近年来,保险消费投诉的处理效率一直稳步提高。2017年一季度,重庆保监局共收到567起保险消费投诉,这些投诉从接收到处理完毕的平均时间为5.8天,相较于2016年的9.6天下降39.6个百分点。同时,一季度共帮助消费者维护经济利益119.64万元,案均赔付金额也有所提高。

重庆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保险消费者而言,在保险消费活动中遇到保险机构及从业人员违反相应监管法律法规的情况可通过12378热线、来电、来访、网络等4种渠道向保监局反映。投诉时应准备以下材料:投诉人的基本情况,如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被投诉人的基本情况,如被投诉保险机构名称、被投诉从业人员的相关情况及所属机构名称等;投诉请求、主要事实和理由,以及相关实施的证明材料。此外,在消费者本人提出消费投诉确有困难时,可委托他人代为提出,但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同时消费者在提出投诉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确保主体适当。投诉必须由保险消费者本人或其指定的受托人提出,如在投诉受理或调查过程中,保监局发现投诉主体并非上述规定人员,将不予受理该投诉或终止投诉调查。

二是理解职责分工,认清受理口径。保监局对于消费投诉,仅对涉嫌违法违规的事实进行受理调查,而对于仅属于合同纠纷的投诉事项,如具体赔付金额的争议,属于民事合同纠纷,依法应当通过双方协商、调解、民事诉讼或仲裁途径解决,保监局将督促公司积极协商,争取妥善化解争议。

三是确保事实清晰,积极予以配合。保监局在投诉调查时,会就投诉反映的违法违规事实进行逐一核实,故消费者在投诉时需将相关事实阐述清晰,并积极配合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因事实不清,材料不全,将可能出现无法查实的调查结果。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吴黎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