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警方打掉一假借贷款名义实施诈骗的涉恶犯罪集团

10.01.2019  00:42

近日,南岸区警方细查深挖普通纠纷报警,经过一年半缜密侦查,成功打掉一个假借贷款名义实施诈骗并暴力威胁受害人的涉恶犯罪集团,抓获成员20名,共涉及受害者500余名、资金800余万元。目前,法院已对该涉恶犯罪集团成员进行一审宣判。

2017年7月,南岸区公安分局陆续接到多名群众报警,称与南滨路一家名为聚英立的贷款公司因贷款发生纠纷。民警出警了解到,纠纷的主要起因是该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为客户贷到款,但双方之前签订的合同上却并没有注明一方未履行合同如何退还客户已交的中介费。

警方介入后,该公司看似积极地与报警人协商退还中介费事宜,但民警对多次报警进行梳理分析后,研判认为并非合同纠纷那么简单。警方进行进一步深入调查时,该公司却关门了,公司管理层及员工不知去向。

民警根据前期侦查发现,该公司在吸引受害人签订合同时,存在夸大宣传,但也为极少部分受害人成功办理过小额高息贷款业务,未办理成功的受害人系不愿意接受公司推荐的高息贷款才进入退款程序,表面上看起来都是受害人自身原因中止了贷款事项。民警研判,该公司正是用这种看似归结于受害人自身原因的伎俩做盾牌,掩饰自己的犯罪行径。

虽然方向比较明晰,但找到证据却并不容易。

面对困难,办案民警调整侦查取证思路,经过大量工作,掌握了突破全案的两个关键支撑。一是查清涉案公司业务员对客户做出的“大额低息贷款,低息、百分百能办成、办不成全额退款”等口头承诺全是虚假,且始终没有一个受害人成功办理相关贷款业务。二是涉案公司在未兑现约定的贷款义务后,受害人都要求退款,但他们以经营有成本等借口,只退受害人低于30%的中介费。

与此同时,警方发现与聚英立相隔不远的一家名为中盈盛达的公司也出现类似“纠纷”,且查出两家公司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共用,采用同样的“贷款”模式。

经进一步侦查,办案民警发现一个疑点:与受害人面签贷款合同的,都是两名银行业务员,但正常的银行业务是不可能在一家普通公司里面进行的。民警以这两名银行业务员为突破口开展侦查,两人很快交待了他们私下收受该公司好处费,被聘请与受害人面签合同的事实。同时,民警查明受害人通过他们所办理的业务申请材料基本上被私自扣留并未上交银行,自然也不会被银行通过。于是业务员借机建议受害人办理高息的小额贷款,受害人不同意就直接进入退款流程。涉案公司正是通过这样一个走过场的面签合同程序,掩盖其诈骗受害人中介费的犯罪事实。

在查明犯罪事实后,南岸警方立即布控抓捕,于2017年11月16日、17日先后在重庆和贵州将主要犯罪嫌疑人林某(男,37岁,重庆市渝中区人)和李某(男,36岁,四川省自贡市人)抓获。

李某交待,为实施诈骗犯罪,他和林某先后成立聚英立和中盈盛达两家办理贷款的公司,并授意杨某(男,37岁,四川省仁寿县人,已于2017年9月12日先期到案)管理两家公司。在杨某管理下,两家公司还设立了所谓的“商务部”和“渠道部”,“商务部”负责寻找目标“客户”,“渠道部”负责组织实施针对“客户”的面签过场和退款程序。“商务部”号称与正规银行有合作关系、贷款额度大、利息低、办理条件低,以此吸引有资金需求的“客户”到公司面谈,并以虚假口头承诺引诱“客户”签合同并缴纳中介费。在收取中介费后,“渠道部”则给“客户”演一场面签合同的假戏,目的就是少退或者不退受害人中介费,并掩盖其故意骗取大部分中介费的犯罪事实。

办案民警介绍,与一般诈骗团伙不同的是,该涉恶犯罪集团内部组织架构严密,并对部分执意要退款的受害人实施暴力威胁。

据股东李某和负责两家公司管理的杨某交待,为迫使受害人放弃退款,他们纠集了10余名不法分子,在退款协商过程中采取唱“黑白脸”的方式互相配合来迫使受害人妥协。一人先唱 “白脸”,劝客户接受退款条件。如果受害人不接受,一群有纹身、剃光头、凶神恶煞的“黑脸”男子便会围着受害人,主动挑起争端,并借机用语言威胁或暴力殴打,迫使受害人放弃大部分退款。

警方经布控,已相继在成都、重庆等地将潜逃的该涉恶犯罪集团20名成员全部抓获。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如有贷款需求,必须选择银行等正规渠道。若遭遇类似犯罪行为,请第一时间报警并配合警方做好调查取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