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案

15.06.2015  12:31
      据群众举报,2014年1月,沙坪坝区工商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王某在沙坪坝区西永街道仓库内待销售的18个不同规格型号的全自动洗衣机、冰箱等商品进行抽样送检。经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检测,判定12个规格型号的全自动洗衣机、冰箱等商品为不合格产品。当事人销售商品,违反了《中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构成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五十条之规定,重庆沙坪坝工商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没收不合格商品1066台和违法所得330元;罚款1100000元。 (执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