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民宗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工作的意见

02.06.2016  17:04
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重庆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切实促进各民族交往交融,重庆市民宗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工作的意见。

  意见强调,做好“三交”工作,要切实从全市民族工作实际情况出发,要以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为抓手,以服务好在渝来渝少数民族群众为主线,突出抓好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进一步推动外来民族群众融入城市生活,让他们与全市人民一道为民族团结进步和全面小康贡献力量。

  意见指出,做好“三交”工作,要重点做好四个方面。一是贯彻落实好国家民委等相关部委关于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政策措施以及重庆市出台的相关文件政策;二是执行好重庆市前期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三是试点开展与民族同胞“结对子”活动;四是认真梳理总结全市“三交”工作,形成工作亮点,树立工作典型,营造“三交”良好氛围。

  意见要求,全市民宗系统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文件精神,切实履行好属地管理职责,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全市民族团结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