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秀山自治县环保局从三个方面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

21.10.2015  12:36

一是摸清监管底数。在全县范围内认真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清查工作,全面掌握辖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基本情况。经全面清查,全县供水能力20吨/日以上供水人口1000人以下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共245个,供水人口1000人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共56个,针对清查情况,规范建立动态管理台帐,并纳入日常监管,划定水源保护区范围,加强水质监测,规范设立警示标志、标识。

二是注重源头保护。严把水源地上游项目的准入关,杜绝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畜禽养殖行为,对可能影响饮用水源的新建项目坚决不予审批,从源头上杜绝可能影响饮用水源水质的情况发生。

三是强化环境治理。结合目前正在实施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加快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有效控制农村生活污染,不断改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周边环境质量。

截至目前,已累计完成48个行政村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并逐年向其他行政村延伸,不断扩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