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县健全三个制度深化大排查大整治

23.11.2015  17:26

一是健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拨付专门资金用于奖励隐患举报人。通过公开举报电话、开通举报邮箱、设立举报办公室等多种方式接受全社会匿名和实名举报,对举报人举报的内容和个人信息做好备案并严格保密,限定工作时限调查事实真相,如实反馈给举报人并及时向全社会公布。举报人举报的事故隐患信息如证据清楚,查证属实,将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如查证属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征得举报人同意后通过网络、电视、公文公函等形式公开褒扬举报人。

二是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全面排查全县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全覆盖”、监管“无死角”、“无盲区”,采取边检查新隐患边复查旧隐患的工作方式,对现场发现能立即整改的督促企业立即整改落实,对现场不能立即整改的记入隐患复查跟踪台账,并限期整改,复查整改完毕则销号入册,对复查整改仍然不符合相关规定,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该企业停产停业。

三是健全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重大隐患“一事一档”,记录隐患责成部门、类型、图片整改方案、整改期限及标准要求等。将重大隐患企业纳入“清零”名单中,纳入“清零”名单中的企业由该行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挂牌整治,按照隐患治理“五到位”,严格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直至企业关闭,绝不在安全隐患未“清零”前,允许企业开工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