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州区健全四项机制全力保障校车安全

14.06.2019  02:41

一是建立责任共担机制,强化主体主责意识。完善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细化明确政府领导、部门监管、乡镇属地、幼儿园主体“四类”责任。严格落实“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制度,实施校车痕迹化管理,建立校车安全日查月检台账,实时掌握校车管理与使用情况,严防“”车上路。强化校车监管主体、法人单位、驾驶员三方责任,组织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39份,严格落实校车定人、定车、定检、定路线、定时间“五定”管理要求,全面固化校车管理模式。

二是建立区块监管机制,灵活掌控运行轨迹。安装更新视频监控和GPS导航系统39套,完善校车安全网络监控平台,实时定位传输画面轨迹,实现城区、乡镇、幼儿园三级场所联网覆盖。建立部门单位挂点督查制度,全面细化运管、交警及派出所等监管职责,建立“一镇一领导、一园一干部、一车一民警”工作机制,分片分区落实监控人员,检举揭发校车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校车责任全员化、监管全过程、运行全掌控。2名校车司机被吊销驾驶资格、2人次受到约谈提醒。

三是建立要素保障机制,夯实校车管理基础。强化校车安全管理经费保障,建立零事故运行奖励机制,落实校车日常检修、车载网络设备维护,保障校车安全平稳运行。配合区交安办等部门,认真落实校车驾驶员、随车管照员每月一培训、每期一考核、每年一检测“三个一”要求,不断规范驾驶行为,提升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配套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在事故高发、临崖临水等地段科学设置安全防护栏300余米、隔离带1200余米和安全警示标牌40余块,切实强化安全提醒作用。

四是建立巡查执法机制,全面消除安全隐患。坚持实地巡查与网上巡查相结合,发挥校车安全网络监控平台作用,分乡镇建立流动监测站点11个,不定时跟踪巡查校车运行状况,确保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建立责任追究与奖补挂钩制度,严格执行黄牌警告、一票否决、警示通报“三大动作”。协同相关部门在放学时段、必经路段开展校车安全执法检查,随机抽查资质资料、校车年检、规范驾驶等落实情况。今年以来,检查校车40期次,查处各类违规行为2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