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报》】重庆建危重新生儿转运系统

19.01.2017  23:39

重庆市卫生计生委日前印发《重庆市危重新生儿救治管理工作方案(2016年版)》,明确在全市建立市、区(县)两级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和转会诊绿色通道,确定1个~2个区县危重新生儿急救中心为一级救治中心,对接二级市急救中心,而市级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实行分片区管理,与对口区县建立危重新生儿会诊、转诊、技术指导、业务培训等双向协作关系,从而构建起畅通有序的新生儿急救转运系统,把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搬到”了危重新生儿身边。

据了解,该市通过建立新生儿转运系统,有计划、有组织、有领导地将基层医院产科、儿科与市级医院救治中心联系起来,在市级医院指导下及时把基层医院中的高危儿经就地抢救、稳定病情后转运至市级急救中心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使高危儿得到最好的诊疗与护理,从而降低新生儿病死率与致残率。

重庆市危重新生儿救治管理工作方案(2016年版)》明确,重庆医科大学儿童医院、第三军医大学西南医院、第三军医大学新桥医院、第三军医大学大坪医院、重庆市妇幼保健院以及重庆三峡中心医院6家医疗保健机构作为市级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方案》明确,首先由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对本院分娩或者对接诊的新生儿实行首诊,一旦发现危重新生儿,若超过自身抢救条件与抢救能力的新生儿,根据需要进行会诊和转诊,尽可能将危重新生儿集中到具备救治能力的一级、二级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进行救治。患儿病情允许转诊的情况下,市级新生儿救治中心无条件接受辖区内或对口区县所属医疗机构转送的危重新生儿的转运和救治,并对转来的危重新生儿予以及时安排救治。转至市级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的患儿病情得到控制且处于恢复期时,家属可要求将新生儿转至区县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进行继续治疗,直至患儿康复出院。

据重庆市卫生计生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建立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的目的,就是为了构建及时有效,合理有序,分工合作的危重新生儿救治和会诊网络,规范救治和转会诊流程,提高危重新生儿救治水平和救治成功率,到2020年将新生儿死亡率控制在4‰以下。

来源:(《健康报》     2017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