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重庆2030”规划》发布

02.03.2017  14:33


        近日,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健康重庆2030”规划》,并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各区县、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健康重庆2030”规划》全文如下。

 

目 录

 

第一篇  建设健康重庆

第一章   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第二篇   普及健康生活

第二章  加强健康教育

第三章    倡导健康行为

第四章    增进体质健康

第五章  促进心理健康

第三篇 优化健康服务

第六章  加强公共卫生服务

第七章  优化医疗服务

第八章  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

第九章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第十章  强化重点人群健康服务

第四篇   完善健康保障

第十一章  完善医疗保障

第十二章  强化药品供应保障

第五篇   建设健康环境

第十三章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第十四章  促进生态建设

第十五章  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第十六章  完善公共安全体系

第六篇     发展健康产业

第十七章  优化多元办医格局

第十八章  推进健康服务新业态

第十九章  加快发展医药产业

第二十章  发展健康休闲运动产业

第七篇     健全支撑保障

第二十一章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第二十二章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第二十三章 加强人才科技支撑

第二十四章 加强健康信息化服务

第二十五章 加强健康法治建设

第八篇 强化规划实施

第二十六章 加强组织领导

第二十七章 加强宣传引导

第二十八章 强化规划管理

        为全面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加快推进健康重庆建设,提高全市人民健康水平,按照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的通知》(中发﹝2016﹞23号)要求,结合重庆实际,编制本规划。

 

第一篇 建设健康重庆 第一章   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发展健康事业。直辖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广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和体育运动,持续实施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等综合治理,健康领域改革发展取得显著进步。截至2015年,全市三级甲等医院增至30家,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达到30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全部实现标准化,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床位数、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分别达到5.86张、2.02人和2.32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比例升至43.8%,《国民体质测试标准》合格以上比例达到92.7%。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增至292天,地表水III类水体以上比例超过80%,成功创建12个国家卫生区县。得益于医疗卫生和健康服务能力的提升,全市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76.7岁,婴儿死亡率下降到6.9‰,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5.3/10万,卫生与健康领域主要指标居于西部前列、优于全国平均水平。

同时,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要求相比,我市卫生与健康领域仍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健康服务供给总体不足,城乡区域发展差距较大,城市优质服务短缺与基层基本服务能力薄弱并存,高端人才和全科、儿科、精神科等医疗资源尚难以满足需求。公立医院改革有待深化,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有待完善,医疗保障水平仍需提高,医保支付对医疗服务的激励约束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部门协同推进全民健康的制度体系还不完善。居民健康素养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健康生活方式尚未普及,常见病、慢性病多发高发,健康促进、疾病预防、治疗康复各环节缺乏有效衔接。传统环境卫生问题与新型环境卫生矛盾交织,卫生健康法律规定配套制度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医药产业规模较小、研发创新能力不强,健康产品与服务供应保障能力不足。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疾病谱变化、生态环境及生活方式变化等,也给维护和促进健康带来一系列新挑战,需要从战略层面统筹解决。

推进健康重庆建设,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基础,是全面提升市民健康素质、实现人民健康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未来15年,健康重庆建设面临诸多机遇。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深刻阐明建设健康中国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党和国家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为健康事业创造了前所有未的发展条件。重庆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正在迈向中高端水平,为维护人民健康奠定了坚实基础;工业化城镇化发展提速,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提高、消费结构升级,进一步拓展了健康服务的市场空间;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以科技为核心的全面创新持续推进,为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提供了有力支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各领域改革不断深化,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健康领域可持续发展构建起强大保障。重庆卫生与健康事业已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迎来了上层次、上台阶的最佳时机。全市上下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全力推进健康重庆建设,为推进“科学发展、富民兴渝”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第二节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坚持正确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落实健康中国战略,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为重点,以科技、人才、法治为支撑,扎实推进健康重庆建设,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大幅提高健康水平,显著改善健康公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健康基础。

第三节   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健康优先。把健康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加快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模式,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增强群众获得感。

政府主导,共建共享。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统筹社会、行业和个人三个层面,从供给侧和需求侧两端发力,强化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军民融合和个人健康责任,推动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形成维护和促进健康的强大合力。

改革创新,科学发展。主动适应人民健康需求,遵循健康领域发展规律,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优化要素配置和服务供给,发挥科技创新和信息化的引领支撑作用,加快构建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动健康服务从粗放型发展向绿色集约型发展转变。

城乡统筹,公平可及。以农村和基层为重点,推动健康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维护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缩小城乡、区域、人群间基本健康服务和健康水平差异,使全体市民享有所需要的、有质量的、可负担的健康服务,促进社会公平。

注重实效,分步推进。坚持问题导向与顶层设计并重,根据不同发展阶段健康领域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制定阶段目标和行动计划,落实重点任务,加强监测评估,以点上突破带动面上推进,逐步实现全民健康全覆盖。

第四节   总体目标

到2020年,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居民健康素养不断提高,国家级区域医疗中心基本建成,健康服务体系完善高效,生态建设和健康产业稳步发展,健康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基本体育健身服务,主要健康指标保持西部领先、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到2030年,促进全民健康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健康领域发展更加协调,健康生活方式得到普及,健康服务质量和健康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全面建成具有一定国际影响的国家级区域医疗中心和西部一流的健康服务产业集群,基本实现健康公平,主要健康指标进入全国前列。 

——居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居民身体素质明显增强,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0岁,人均健康预期寿命显著提高。

——群众健康素养大幅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健康自我管理意识明显增强。

——生产生活环境明显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社会保障和安全体系更加健全,危害健康的主要环境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建设居全国前列。

——健康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全面建立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完善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健康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健康科技创新实力进一步增强,健康服务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

——健康产业稳步发展。建立起特色鲜明、结构优化的健康产业体系,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大型企业,扶持一批中小微企业配套发展,形成一批知名品牌,医药产业成为千亿级支柱产业,健康服务业成为推动发展的重要力量。

——促进健康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健康领域法规和政策进一步健全,健康法制环境更加完善,健康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

 

                  表1   健康重庆2030年规划主要指标

类 别

指   标

2015年

2020年

2030年

健康水平

人均预期寿命(岁)

76.7

78

80

婴儿死亡率(‰)

6.9

5.5

4.5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10.1

8

5.5

孕产妇死亡率(/10万)

15.3

14

11

国民体质测试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

92.7

93

94

健康生活

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10.16

20

30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占总人口比例(%)

43.7

50

50

健康环境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平方米)

1.37

1.7

2.3

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80

82

持续改善

地表水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以上的比例(%)

80.9

95.2

持续改善

健康服务与保障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

2.02

2.57

3.1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

2.32

3.21

4.8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15.9

14.3

11.1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

30

28

25

健康服务业

健康服务业规模(亿元)

——

3000

6000

  第二篇   普及健康生活   第二章   加强健康教育 第一节   提高健康素养水平

实施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倡导科学健康观,强化个人健康责任,发展健康文化。开展覆盖全市居民的健康素养和生活方式监测,评估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定期发布《居民健康指南》,引导形成健康生活方式。扎实开展“健康中国行”等品牌活动,深入推进健康教育进社区、进家庭、进乡村、进学校、进单位“五进”活动,大力推行“社区—家庭—个人”健康管理模式。加强健康信息发布及健康科普平台建设,加大公益宣传力度,打击虚假健康信息和广告,利用各类媒体传播健康知识。推进健康促进机构、健康促进单位和健康促进家庭的创建及评选活动,形成人人知晓健康知识、人人崇尚健康的良好氛围,全面增强居民健康素养。

第二节   提高健康教育水平

强化与社会组织、群众团体的沟通合作,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健康教育服务体系,提高基层健康教育服务能力。强化市级和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健康教育基地或健康教育馆建设,加快健康促进区县、健康促进医院创建。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 “健康小屋”,在每个社区建设 “居民健康教育活动室”,为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服务,引导居民加强自我健康管理。

第三节   加强青少年健康教育

加大学校健康教育力度,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以中小学为重点,完善学校健康教育课程体系,建立学校健康教育推进机制,强化学校健康教育师资培训,开发青少年健康教育适宜技术和工具,建立学生健康危险因素监测评价体系。鼓励建立校内外青少年健康教育基地,推广社区课外和学校课堂共建、知识普及和教育活动结合的健康教育模式。

 

第三章   倡导健康行为 第一节   引导合理膳食

发布居民膳食指南,普及膳食营养健康知识,推进健康饮食文化建设。开展居民营养监测,推行儿童、青少年营养午餐,加强慢性病、老年人、孕产妇等重点人群膳食指导。倡导居民低盐低脂饮食,鼓励开发低糖、低脂和低盐食品。建设健康食堂和示范餐馆。建立临床营养工作体系,实施临床营养干预。到2030年,居民营养知识素养明显提高,营养缺乏疾病发生率显著下降,居民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较2015年下降20%,超重、肥胖增长速度明显放缓。

第二节   促进控烟限酒

出台地方控烟法规,大力宣传烟草烟雾危害知识,加大无烟环境创建力度,提高全社会控烟意识。到2020年,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到2030年,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下降到20%以下。加强限酒健康教育,控制酒精过度使用。加强酒精使用有关疾病预防和干预,强化有害使用酒精监测。落实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措施,保护青少年人群免受烟草酒精危害。

第三节   减少不安全性行为和毒品危害

强化社会综合治理,以青少年、育龄妇女、流动人口为重点,开展性健康、性道德和性安全的宣传教育和干预,减少非意愿妊娠和人工流产。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性病、艾滋病防治工作,有效降低性传播疾病的发病率。加强毒品预防教育,强化戒毒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构建戒毒治疗、康复指导、救助服务相结合的戒毒工作机制,规范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扩大戒毒药物维持治疗覆盖面。做好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帮扶和社会保障工作,加强跟踪管理和行为干预。

  第四章   增进体质健康 第一节   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继续制定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发展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培育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时尚休闲运动项目,扶持推广民族民俗民间传统和乡村农味农趣运动项目,鼓励开发适合不同人群、不同地域和不同行业特点的特色运动项目。扶持群众性体育健身团体发展,加快乡镇(街道)体育组织建设。定期组织优秀运动员参加全民健身社会公益活动,传授运动技能。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指导服务。到2030年,经常性参加体育锻炼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50%,群众身体素质稳步增强。

第二节   完善公共体育服务设施

严格落实新建居住区和社区全民健身设施配建标准,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公共设施,加强健身步道、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社区多功能运动场等场地设施建设。加强城区公园、广场等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维护。改善各类公共体育设施无障碍条件。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建设体育设施和场地,完善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鼓励社会捐赠建设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到2030年,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3平方米以上,在城镇社区实现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

第三节   推进体医融合

发布体育健身活动指南,建立完善针对不同人群、不同环境、不同身体状况的运动处方库,重点针对糖尿病、高血压、骨质疏松等各类慢性病制定多样化体医融合治疗手段。从居民体质监测(健康体检)、居民健康指导、居民健身宣传指导等环节入手,构建社区体医融合的公共服务新模式。加强体医融合人才培养。开展全民体质测试,加强区县、乡镇(街道)国民体质监测点建设。强化全民健身活动状况监测分析,综合运用居民营养与慢性病状况调查等监测数据,推进全民健身科学决策。

第四节   促进重点人群体育健身

制定实施老年人、青少年、职业人群及残疾人等重点群体体质健康干预计划。加强公益性老年健身体育设施建设,促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体育设施功能衔接,广泛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活动。积极鼓励和推广工间操活动。加强学校体育教育,到2030年,学校体育设施与器材配置达标率达到100%,学生每周参与中等强度体育活动达到3次以上、在校每天运动不少于60分钟,每位在校学生都熟练掌握1-2项终身受益的竞技类体育运动技能。将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工作考核体系,《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秀率达到25%以上。加大对全民健身助残工程的支持力度,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广泛开展。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等特殊人群的全民健身服务供给。

 

第五章   促进心理健康 第一节   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构建包括市和区县两级专业精神卫生机构、专科门诊、心理咨询室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各区县建好一所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精神科或心理治疗门诊。建设市心理危机干预中心,分级组建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到2030年,全市每10万人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4.5名,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1-3名专兼职精神病防治人员。规范心理咨询机构设置,加强心理咨询师管理,在学校、监禁及强制性教育改造场所、大型企事业单位配备合格的心理咨询专业人员。

第二节   强化心理疾患预防和早期识别

加大全民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力度,提升心理健康素质。关注儿童、青少年、孕产妇、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特殊职业人群心理问题,通过体检筛查、专项排查等多种方式确保早期发现,通过心理援助服务实施早期干预策略。依托基层组织及社会团体,广泛开展相关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和疏导。

第三节   完善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服务

加强部门联动,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登记和服务管理,优化康复措施,强化监护责任,降低危险行为发生率。完善救治救助制度,逐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治疗性康复服务项目的支付范围,推动实施免费服用第二代抗精神病药物政策。全面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到2030年,全市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实现全覆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95%以上。

  第三篇 优化健康服务   第六章   加强公共卫生服务 第一节   强化慢性病综合防控

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策略,巩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成果。完善主要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体系,推进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逐步建立单位员工定期体检制度,实现慢性病早期发现、早诊早治。基本实现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干预全覆盖,将重点癌症、脑卒中等重大疾病早诊早治适宜技术纳入诊疗常规。加强学生近视、肥胖、龋齿等常见病防治。到2030年,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较2015年下降30%,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提高15%,12岁儿童患龋率控制在25%以内。

第二节   有效防控传染病

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提高疾病防控能力。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法定传染病报告率达到98%以上。落实国家免疫规划,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维持在较高水平,建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机制,探索引入商业保险模式。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全面落实临床用血核酸检测和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疫情继续保持低流行水平。加强肺结核患者发现力度,强化耐多药肺结核筛查和监测,实现患者全程随访管理。有效应对流感、手足口病、麻疹等重点传染病疫情,完善狂犬病、布鲁氏菌病、禽流感等人畜共患传染病综合治理策略。防范突发急性传染病输入,加强鼠疫、霍乱等烈性传染病防控。加强区域协作,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到2030年,消除疟疾、麻风病。

第三节   消除地方病

加强重点地方病综合防控,强化碘缺乏病、地氟病、克山病等重点地方病病例筛查和监测,通过合理补碘、改炉改灶、科学改水、健康教育等综合干预措施,有效降低地方病危害。到2030年,消除碘缺乏病、地氟病、克山病。

第四节   做好计划生育服务

加强人口预测,科学监测和评估人口发展状况,强化人口战略研究。做好人口发展规划和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的衔接,促进人口有序转移、均衡分布。制定和完善鼓励按政策生育的经济社会政策,减轻家庭生养子女负担,适度提高生育水平。到2030年,总和生育率在1.8左右,出生人口性别比实现自然平衡。注重服务家庭,构建以生育支持、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老人赡养、病残照料为主题的家庭发展政策框架。改革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方式,完善宣传倡导、依法管理、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实行奖励扶助金标准动态调整。 

第五节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不断拓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适时调整项目经费标准。强化服务提供和第三方监测评估,提高服务质量和群众受益率,使群众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促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到2030年,基本建成与城乡居民全生命周期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密切相关、财政可负担、技术可行、覆盖全人群的服务项目清单,对居民主要健康问题实施有效干预,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第七章   优化医疗服务 第一节   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均衡发展

全面建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运行高效的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根据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统筹配置市办医院、部队医院、三级医院等优质资源,统筹政府和社会办医,缩小区域间医疗卫生资源质量差异,全市城乡居民人人享有均质化的危急重症、疑难病症诊疗和专科服务。域内基本医疗卫生资源按照人口、服务半径和疾病谱合理布局,实现人人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围绕长江经济带协同发展,建成国家级区域(专科和综合)医疗中心和一批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群,保持儿科等一批特色专科优势。补齐妇产、儿科、老年病、长期护理、临终关怀等资源短板。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到2030年,基本形成15分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圈。

第二节   创新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模式

建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大疾病联合防控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实现医防结合。建立不同层级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全面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形成科学完善的分级诊疗制度,建立“治疗—康复—长期护理”完整医疗服务链。完善医疗联合体、医院集团等多种分工协作模式,逐步减少三级医院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比例。推进军民融合,充分发挥军队医疗机构作用。

第三节   提升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完善医疗质量评估与控制体系,建成覆盖临床主要专业的医疗质量评估与控制组织,落实临床诊疗规范和标准,建立医疗质量评估与控制信息平台,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全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规范诊疗行为,改进医疗服务流程,推进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血安全。提升医疗服务同质化程度,基本实现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再住院率、抗菌药物使用率等指标均优于全国平均水平。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和医疗卫生人文关怀,加强第三方医疗纠纷调解组织建设。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伤害医务人员的暴力犯罪行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第八章   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 第一节   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健全中医医疗保健服务体系。加强区县中医院建设,扶持引导社会办中医院和中医诊所发展。加强中医药重点学科与专科建设。开展重大慢性疾病中医临床联合攻关和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探索中医综合治疗模式。巩固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国医堂建设,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达到全国前列。建好重庆中医药学院。到2030年,中医药服务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重大疾病治疗中的协同作用、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第二节   推进中医药继承创新

注重师承教育,继续开展“师带徒”“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等工作。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制度,加强对中医药临床诊疗技术、民间医药知识技术和传统中药技术的继承应用。建立健全中医药法规、发展政策、综合改革管理体系和评价及标准体系。建设中医药临床研究基地,加强中医优势病种、重大疾病和慢性病的中医药防治研究。充分挖掘我市医院特色中药传统制剂资源,加强中药资源保护利用,基于渝产道地药材主产地开展中药资源动态监测,加大优质中药材生产供应,建立中药种植资源保护基地,建成1—2个国内一流的渝产大宗中药材繁育基地,推动中药质量控制体系建设。

第三节   拓展中医药服务领域

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服务,将中医药优势与健康管理结合,探索中医健康保障模式,为群众提供中医特色健康管理。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和中医药特色养老机构。推广中医养生保健运动,开发中医药养生保健产品。深化中医特色康复服务。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打造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示范基地、示范项目,形成一批中医药健康旅游精品。弘扬中医药文化,持续开展“特色中医巴渝行”等活动。

  第九章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第一节 优化人口结构

全方位贯彻落实全面两孩政策,促进人口均衡发展。提升人口素质,逐步实现人口数量红利向人口素质红利转变。完善促进劳动年龄人口流入的政策,创新体制机制,打造人尽其才的包容性环境,形成“经济发展—人口集聚”的良性循环。力争到2030年,全市老龄化程度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第二节   完善养老服务

建立健全公立养老体系,切实履行公办养老机构托底保障功能。积极发展健康养老服务业,加大社会资本进入健康养老服务业的政策扶持力度,鼓励社会力量重点投资兴办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的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鼓励个人举办家庭化、小型化的养老机构。推动健康养老服务企业向上下游拓展业务,打造健康养老服务产业链。全面落实推动医养结合发展的政策措施,着力推进社区和居家医养结合发展,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老年康复床位设置。合理布局养老机构与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的合作机制,推动医疗机构与养老服务协同发展。鼓励和扶持社会资本兴办老年康复、老年护理等专业医疗机构。加强综合医院老年病科建设。开展老年人慢性病、心理问题的健康指导和综合干预,积极防治老年痴呆症。进一步完善政策,使老人更便捷获得基本药物。到2030年,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达到95%以上,每千常住人口养护型床位达到1.2张。

第三节   健全养老服务制度

健全养老和医疗保险制度,落实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促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老年人状况统计调查和发布制度、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养老机构分类管理制度,完善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政策、扶助老年人慈善支持政策、为老服务人才激励政策,全面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补贴制度,促进各种政策制度衔接,增强政策合力。

  第十章   强化重点人群健康服务 第一节   促进妇女儿童健康发展

完善促进妇女儿童发展政策体系,凝聚各方力量,为妇女儿童提供系统、规范、覆盖生命全周期的基本健康保健服务,着力降低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全面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加强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阻断工作,规范孕产期健康管理,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全力构建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孕前、孕期、新生儿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控体系,减少儿童出生缺陷发生。建立危重新生儿转诊救治网络,开展新生儿复苏和儿童疾病综合管理工作。扩大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覆盖范围,降低儿童低体重发生率和生长迟缓发生率。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规范引导早教服务机构发展。继续实施住院分娩补助。建立危重孕产妇转诊救治网络,加强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和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继续开展妇女 “两癌”免费检查,提高妇女常见病筛查率和早诊早治率。实施妇幼健康服务保障工程,到2020年,实现每个区县有1所政府举办的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

第二节   加强低收入群体健康服务

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通过加强人才培养、对口支援等形式提高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努力增强扶贫政策针对性和精准性,做到精确到户、精准到人、精准到病。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扶助政策,健全困难群众医疗保障和救助体系,探索建立困难群众医疗专项救助机制,保障低收入人群健康。

第三节   维护残疾人健康

加大符合条件的低收入残疾人医疗救助力度,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按规定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将残疾人康复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实施精准康复,为城乡贫困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完善多层级的康复服务网络。改善残疾人医疗服务,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签约服务。加强部门配合,完善残疾预防体系,增强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实施残疾预防行动计划,有效控制残疾发生和发展。继续开展防盲治盲、防聋治聋工作。

  第四篇     完善健康保障   第十一章   完善医疗保障 第一节   完善全民医保体系

          建立较为完善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相互联通,覆盖全体居民的多层次、差异化医疗保障体系。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待遇水平动态调整机制,均衡单位和个人缴费负担,合理确定政府与个人分担比例,实现基金中长期精算平衡。完善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健全医疗救助和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完善“一站式”结算服务,加强各种医疗保险制度的有效衔接、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

第二节 完善医疗保险管理服务

        严格落实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探索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基本医保。全面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积极推进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积极探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类付费(DRGs)、按服务绩效付费,形成总额预算管理下的复合型付费方式,健全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的谈判协商与风险分担机制。充分发挥医保支付制度在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费用不合理增长、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全面实现医保智能监控,将医保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延伸到医务人员。推进医保异地就医结算。做好流动人口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确保群众参保畅通。严厉打击骗保等违法行为,保障基金使用安全高效。

第三节   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

落实税收等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和个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丰富健康保险产品,开发适合孕产妇、儿童、老年人特点的保险产品。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等多种形式的医疗执业保险。探索建立以医生信用和疾病诊治结果为基础的医生医疗责任保险。建立商业保险公司与医疗、体检、护理等机构的合作机制,发展健康管理组织等新型组织形式。推进保单条款规范化,规范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秩序。到2030年,商业健康保险赔付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显著提高。

 

第十二章   强化药品供应保障 第一节 完善药品、医疗器械流通体制

推进药品、医疗器械流通企业向供应链上下游拓展服务,构建新型流通体系。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现代化医药流通网络,建成一批现代物流综合基地,增强基层和边远地区药品供应保障能力。建立健全中药材现代流通网络与追溯体系。适应药品流通发展新需求,规范发展医药电子商务。完善药品(医疗器械)电子交易制度,强化重庆药交所的服务和监管功能。落实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主体地位,以交易平台为支撑,丰富采购方式,鼓励联合采购。加强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和预警,完善药品储备制度和应急供应机制。

第二节 落实国家药物政策

巩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成果,推进重点人群基本药物全额保障。保障老年人、妇女、儿童、罕见病等特殊人群用药。提高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比例,推进医疗机构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建立健全以基本药物为重点的临床综合评价体系,规范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建立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健全药品、耗材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对市场竞争不充分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的价格监管。完善医保药品支付标准政策。加强临床药师队伍建设,推进社会药店药师与医院药师并轨执业。

 

第五篇   建设健康环境   第十三章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第一节   持续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加强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回收利用,全面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完善农村垃圾收集清运体系建设,大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强化水质监测能力建设,加强水质安全全过程监管。大力开展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广泛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建立覆盖城镇的监测网络。到2030年,全市90%的区县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区(县),15%的乡镇成功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100%,农村污水处理受益户覆盖率达到80%,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100%,农村集中式供水比例达到95%,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合格率达80%。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5%,城镇“四害”密度全面持久达到国家C级标准以上。

第二节   建设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

        深入推进健康区县、健康村镇建设,聚集群众健康需求,建立完善管理机制。完善相关公共设施体系、布局和标准,把健康融入城乡规划、建设、治理的全过程。全面开展健康社区、健康学校、健康单位、健康村和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工程建设,持续改进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健康服务,形成全社会关注健康、促进健康的氛围,构筑健康重庆建设的微观基础。到2030年,“健康细胞”工程建设覆盖全市所有区县,建成6-10个健康示范区县和一批健康示范村镇(社区)。

  第十四章   促进生态建设 第一节   防治环境污染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推进联防联控,严格环境准入,建立环保负面清单,努力解决影响城乡居民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全面实施工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优化产业布局,严格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强化源头预防。加强空气污染综合防治,遏制扬尘污染,强化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新增公交车、出租车鼓励使用清洁能源车辆。完善全市空气质量监测与预警工作平台,实施以空气质量日变化为依据的减排措施。严格监管噪声污染。强化水污染防治,加强流域水资源保护,严格城市规划蓝线管理,防治地下水污染,保护饮用水水源安全。建成覆盖全市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严格控制农药使用量,加强对重度污染林地、园地产出食用农(林)产品质量检测。积极防范人居环境风险。

第二节   加强环境健康危害监测与评估

整合监测检验资源,建立覆盖农产品、食品、药品、环境和产品质量等健康影响相关行业的统一监测体系。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管理制度。在重点区域、流域、行业定期开展环境与健康调查,建立覆盖污染源监测、环境质量监测、人群暴露监测和健康效应监测的环境与健康综合监测网络及风险评估体系。实施环境与健康风险管理。开展环境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评价。建立健全环境健康风险沟通机制。建立统一的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加强环境信息公开,推进全市各区县城市空气质量监测和信息发布。

第三节   推进城乡生态园林环境改造

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强化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加强城市绿线管理,按照城市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要求,推进城市公园绿地十分钟服务圈建设。加强城市中心区、老城区园林绿化建设,增加社区公园、街头游园等小型绿地,改造提升城市公园服务设施和服务功能。统筹规划建设城乡绿道网络体系。到2030年,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9%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41%以上,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80%以上,道路成荫率达到90%以上。

 

第十五章   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第一节   实施食品安全战略

完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体系,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推进畜禽水产品违规使用抗生素等专项整治行动和综合治理,扶持农业规模化、标准化生产,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强化互联网食品经营治理。严格进口食品准入。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严守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到2030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食源性疾病报告网络实现全覆盖。

第二节   强化药品安全监管

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研发和申报创新药(医疗器械)及临床急需新药(医疗器械),积极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加强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市、区县药品安全监管网络,实现全品种、全流程无缝化监管。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临床不良反应监测,加大对重点产品抽检力度。严肃查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各类违法行为,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

 

第十六章   完善公共安全体系 第一节   加强安全生产

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系统建设,统筹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推行风险等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加快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应用。加强道路及其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严格道路运输市场准入管理。严厉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将公民交通安全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等挂钩。加强儿童和老年人用品用具安全标准监督检查,建成伤害预防控制和监测体系,强化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减少消费品伤害。建立健全口岸公共卫生联防联控机制,继续推进口岸核心能力建设工作,加强进境动植物检疫风险评估准入,有效防范物种资源丧失和外来物种入侵,到2030年,所有开放口岸100%满足核心能力要求。

                                第二节   强化职业健康

        开展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普查,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和前期预防。加强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鉴定等机构能力建设。建成覆盖全市的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报告和管理网络。建立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对职业病危害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强化职业病报告制度,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促进工作,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发生。推进职业病专科医院建设,提高职业病诊疗水平。加强个人辐射剂量管理和放射诊疗辐射防护。到2030年,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职工健康监护率、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率、疑似职业病诊断率、职业病患者工伤待遇落实率均达到100%。

                          第三节   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加强全民安全意识教育,广泛开展应急自救互救技能培养和训练。建立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和统一联动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实施长江、嘉陵江、乌江水上卫生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强应急处置技术储备和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应急物资储备,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落实应急救治经费。建立军民融合的立体化紧急医学救援体系,提升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到2030年,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常见急救设备配置覆盖重点公共场所,覆盖城乡的、较为完善的紧急医学救援网络全面建成,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等突发事件致死比例持续降低,力争实现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30%。

第六篇     发展健康产业   第十七章    优化多元办医格局

进一步落实加快发展社会办医政策措施,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落实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与公立医院同等待遇。个体诊所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逐步扩大外资兴办医疗机构的范围。鼓励公立医疗机构为社会办医疗机构培养医务人员,提高技术水平。加大政府购买服务的力度,支持保险业投资、设立医疗机构,推动社会办医院成规模、上水平发展,支持发展医院管理集团。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差异化发展,提供特色诊疗服务。加强政府监管,推进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促进社会办医规范发展。

 

第十八章     推进健康服务新业态

制定实施健康产业发展规划。完善个性化、高端健康需求有效供给的市场机制,制定针对性的财税、金融、土地、人才等扶持政策,积极推进医疗与养老、旅游、互联网、体育健身、食品融合。发展健康体检、咨询服务业,建设一批连锁性医疗体检机构,培育专业化、规范化的心理咨询、辅导机构。发展以母婴护理、家庭护理等为主要内容的家庭服务业。推进养老养生与文化旅游融合,积极发展中医药养生旅游。依托优质旅游和医疗资源,推进健康医疗旅游发展,大力推进森林康养。发展以药食同源为特色的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保健食品和新产品,加快形成保健食品产业集群。引导社会资本举办专业医学检验中心、影像中心、病理中心和血透中心等。支持发展第三方医疗服务评价、健康管理服务评价,以及健康市场调查和咨询服务。发展以制作和传播健康信息为主的信息媒体业。到2030年,建成1—2个规模达到1000亿元以上的健康产业园,使健康产业成为全市经济支柱产业。

 

第十九章     加快发展医药产业

完善“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推动医药创新和转型升级。着力支持创新药物和中药研发生产,支持企业开发生产国外专利即将到期的药品原料药及制剂。引导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合资合作,支持医药企业兼并重组,积极推动生物制药高端化。支持医疗器械产业集群化发展。建设无创医疗产业基地,支持研发更加高效的超声聚焦技术,培育发展手术机器人、胶囊内窥镜、血液净化器等产品,支持企业突破并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提高技术水平、产品质量和营销水平。支持企业开发功效确切的保健康复器械产品,开发适合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的便携式、可穿戴设备。

 

第二十章   发展健康休闲运动产业

推进体育产业体制创新,落实具体配套政策,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培育多元市场主体。推进场馆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创新,推动体育场馆规模化、专业化运营,加快打造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发挥政府购买服务作用,支持社会力量建设小型化、多样化的活动场馆和健身设施。逐步建立体育消费个人或家庭奖励机制。加快体育衍生品创意和设计开发,为群众提供更多互动性强、参与性强的产品和服务,积极引导体育消费。丰富体育赛事活动供给,形成独具特色的竞赛表演市场体系。培育一批专业性强、理念先进、管理规范的体育健身俱乐部。打造2—3个具有区域特色的健身休闲示范区和健身休闲产业带。

  第七篇     健全支撑保障   第二十一章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第一节   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

把保障人民健康作为经济社会的重要目标,完善相关政策。

加强各部门各行业的沟通协作,形成促进健康的合力。全面建立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系统评估各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重大工程项目对健康的影响,健全监督机制。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加强社会监督。

第二节    完善健康筹资机制

        健全政府健康领域相关投入机制,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健康领域投入力度,科学合理界定地方各级政府支出责任,履行政府保障基本健康服务需求的责任,确保对基本医保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及时足额到位,确保对公立医院投入责任落实到位。加大对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财政投入倾斜。建立结果导向的健康投入机制,开展健康投入绩效监测和评价。充分调动社会组织、企业等的积极性,形成多元筹资格局。鼓励金融等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完善扶持措施。大力发展慈善事业,鼓励社会和个人捐赠与互助。

第三节   转变政府职能

进一步推进健康相关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简化健康领域公共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创新监督执法方式,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双随机、一公开”重点抽查。健全执法体系,夯实监督执法队伍。推进卫生与健康综合监管,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监管中的作用。

 

第二十二章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加快建立更加成熟定型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有效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着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合理划分政府与医院权责,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破除以药补医机制,降低药品虚高价格,通过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政府投入、改革医保支付方式、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建立科学合理补偿机制。加快推进医疗机构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完善政府主导、第三方参与、医院内部管理和社会监督为补充的综合监管长效机制。

  第二十三章   加强人才科技支撑 第一节   加强人才培养使用

加强医教协同,建立完善医学人才培养供需平衡机制,建成适应行业特点的医学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完善医学教育质量保障机制。全面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巩固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完善终身职业教育。加强以全科医师为重点的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基层人员大轮训,  全面深入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注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及实用性专业技术人才考核招聘。推进卫生管理人员专业化、职业化。壮大中医药人才队伍。加大养老护理员、康复治疗师、心理咨询师等健康人才培养培训力度。加强专科医师培养。加强卫生高端人才培养使用,实施柔性引才机制,建立健全高端人才引进资金保障、岗位聘任、落户安置、随调随迁等优惠政策。落实医疗卫生机构用人自主权,全面推行聘用制。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建立健全基层及紧缺人才激励机制,保障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合理工资水平,落实国家建立的乡镇工作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卫生行业特殊岗位津贴。探索高层次人才年薪制、协议工资制和项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形式。积极探索医师自由执业,医师个体与医疗机构签约服务或组建医生集团。进一步优化完善护理、助产、医疗辅助服务、医疗卫生技术等方面人员评价标准,建立分类评价制度。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到2030年,每千名居民配备健身运动指导员2.5名。

第二节   推进健康科技创新驱动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医学重点学科和临床重点专科等多层次的平台建设,在心血管病学、神经病学、感染病学、儿科学、灾害医学等若干领域突破关键技术并形成独特优势,形成3—5个全国领先、国际有一定影响力的学科群。开展前沿医学技术研究,争取实施一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发展组学技术、干细胞与再生医学、新型疫苗、3D打印、生物治疗等医学前沿技术。提升临床医学研究能力,重点开展重大疾病诊治和精准医学、智慧医疗的关键技术研究。开展基于大数据的疾病防控体系和卫生应急关键技术研究。加强医药成果转化推广平台建设,推广卫生适宜技术,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应用。到2030年,全面建成协同高效的卫生与健康科技创新体系,整体卫生与健康科技水平处于全国前列。

第三节   扩大对外交流合作

加强与全球知名医疗卫生机构、科研机构、知名高校在科研、诊疗、人才培养等的合作。积极引进全球领先水准的国际医院、医院管理公司和国际知名医学专家落户重庆。加强重大疾病、新发传染病防治等领域国际交流合作。推动健康技术、健康产品、健康服务输出与合作。加强与“一带一路”“渝新欧”沿线国家、非洲国家的健康领域合作。通过积极参与援外医疗和国际紧急医学救援,推广卫生与健康服务经验,提升国际影响力。扩大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

 

第二十四章   加强健康信息化服务 第一节   强化人口健康信息服务体系建设

优化以市、区县两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为核心的区域人口健康信息服务体系。在整合人口家庭信息、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数据库基础上,融合市民健康监测信息、健康医疗服务资源、医疗卫生决策知识库等数据,实现健康医疗信息资源区域集成共享。创新“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模式,大力推进以防治干预、康复检测和健康管理为主,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健康信息服务。实施健康云服务计划,完善远程医疗应用体系,拓展健康医疗信息便民惠民服务。到2030年,全面建成支撑业务协同应用、信息互通共享、标准统一规范的智慧健康信息服务体系。

第二节   加快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

加强健康医疗大数据安全及个人隐私保护,全面建成自主、安全、可控的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平台。健全健康医疗大数据开放共享应用机制,实现与自然人、法人、空间地理等基础数据资源的跨部门跨领域交互协同。加快健康医疗大数据在行业治理服务、公共卫生监测、临床科研教育等领域的规范应用。促进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与健康服务深度融合,培育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实施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与产业园建设工程,催生健康医疗新业态。到2030年全面建成国内领先的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示范城市。

  第二十五章   加强健康法治建设

制定并实施基本医疗卫生条例,完善法治建设的政策转化与支持体系,加快卫生与健康法规、地方标准的编制和修订工作。通过推动地方立法,推进健康重庆建设。强化政府在医疗卫生、食品、药品、环境、体育等健康领域的监管职责,建立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管体制,推进健康领域治理现代化。

  第八篇   强化规划实施

 

第二十六章   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完善健康重庆建设工作协调推进机制,统筹推进全局性工作,定期研究重大项目、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安排。各部门各区县要将健康重庆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将健康重庆建设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做好相关任务的实施落实工作。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作用,最大限度凝聚全社会共识和力量。

 

第二十七章   加强宣传倡导

        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关于维护促进人民健康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方针政策,宣传推进健康中国战略和健康重庆建设的发展理念、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加强正面宣传、舆论监督、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增强社会对健康中国战略和健康重庆建设的普遍认知,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健康重庆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二十八章   强化规划管理

制定健康重庆建设五年行动计划(规划)等政策文件,明确各个阶段的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政策。建立完善的健康领域统计体系,建立健全监测评价机制,对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进行年度评估,并将结果纳入市级责任部门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区县党委政府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中,强化激励和问责。定期综合评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形势对健康重庆建设的影响,适时对目标和任务进行调整。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对各部门、各区县在实施规划中好的做法和有效经验,要及时总结,积极推广。

 

 

 

 

 

 

 

 


主城片区基层卫生健康工作会在南岸召开
3月8日,主城片区基层卫生健康工作会在南岸召开。卫生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