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探“僵尸车”停车场:每辆“僵尸车”都有档案,分四类停放
△“僵尸车”停车场。
自重庆交巡警联合市城管委开展“僵尸车”联合排查整治行动以来,通过“市民举报、查找车主、分类建档、拖移清道、分类处置”等措施,对全市所有道路,特别是未通车的道路、背街小巷、旧车交易市场、汽车维修厂、建筑工地等道路(不含封闭式物业管理的楼盘、小区内道路)进行集中整治;那些长期在街头“趴窝”以及占用有限停车位资源、破坏市容市貌的“僵尸车”已被拖移,使道路停车秩序得到有效规范,提升了道路通行能力。
目前,全市共联合排查拖移“僵尸车”929辆,整治已初见成效,获得市民的一致好评。
“僵尸车”分四类停放
△“僵尸车”停车场。
随着一辆辆“僵尸车”的拖移,不少市民都有这样的疑问,被拖延后的僵尸车是如何进行处理的呢?1月15日,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获悉,被拖移的“僵尸车”主要停放在指定停车场,并将依法进行处理。
在巴南区鹿角停车场,就停放了上百辆“僵尸车”,这些车中,主要以面包车、三轮车为主,也有“渝D”牌照的轿车、越野车。这些车辆有的车体已经损坏,有的外观上还算完整,但都已经落满灰尘。它们按照强制报废区、逾期未接受处理区、交通违法未处理区和待招领区进行存放。
△“僵尸车”被分类停放在指定区域。
“所有‘僵尸车’都在车窗上写有简单的信息,告知它的来源,如‘李(158)17.12.19九公里姜’。”民警解释,这段信息的意思其实是该车属于李家沱片区的158号“僵尸车”,于2017年12月19日在九公里附近由拖车工姜师傅进行拖移。
据巴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民警孙江南介绍,巴南区公安分局于2017年9月启动了“僵尸车”综合治理工作,通过完善联动机制、强化排查整治等措施,共排查出“僵尸车”607辆,已经拖移421辆,并且按照“一车一档”的要求逐车固证建档、依法分类处理。
该“僵尸车”停车场非常规范,除了专人值守外,所有车辆都被分别停放在各自分区中,进出停车场均需登记和核对,并且停车场四周均加装了摄像头,保证停车场进出车辆的全方位监控。
所有“僵尸车”都有自己的档案
△“僵尸车”被分类停放在指定区域。
民警介绍,这上百辆“僵尸车”虽然破烂不堪,但它们最初都是有主人的。如今被抛弃街头,警方在处置这些“僵尸车”的重要工作之一,就是找到它们的主人。经民警巡逻发现和市民举报“僵尸车”后,通过一一核对车辆的基本信息,确定“身份”。
通过查询到的车辆基本信息,通知车主及时对车辆进行处理;联系不到车主的,民警通过走访周边居住群众和店铺店主了解情况并形成文字记录存档。
针对车主拒不处理或者不能确定“身份”的车辆采取拖后移集中存放处置的方式;并对拖移过程进行拍照、摄像;集中停放后,还会对车辆进行拓号建档。最后再依法进行分类处理。
“僵尸车”拖移后这样处理
△民警对“僵尸车”进行分类。
据民警介绍,这些被拖移到停车场的“僵尸车”,将依法通过四种方式进行处理。对于拼装以及达到报废标准的,强制报废。对于涉嫌盗抢或有其他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办案单位。对于涉嫌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联系车主并督促处理。对于逾期或者拒绝处理的,依法公告处理。对于没有涉案或者违法行为,但是无法联系车主或车主明确表示放弃的,发布公告,六个月后仍然无人认领的依法处理。
下一步,重庆交巡警还将继续联合市城管委开展“僵尸车”联合排查整治,欢迎广大市民通过“重庆交巡警官方微信”→“违法举报”→“视频举报”功能,上传“僵尸车”视频。
新闻多一点>>
车辆如何进行报废?
如果车辆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可不要把它随便丢弃在外,车主还需要走程序对车辆实施报废处置。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号令)及其工作规范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流程如下:
(一)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交售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二)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三)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四)车辆管理所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五)机动车回收企业通知机动车所有人领取《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注销证明。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王梓涵 摄影 雷键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