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800元出售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 被警方刑拘

09.04.2021  13:02

出售本人实名办理的电话卡银行卡,如果这些卡成为违法犯罪分子的工具,出售者要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4月2日,因梁某出售的电话卡、银行卡涉嫌多起电信诈骗,南岸区民警连夜驱车300公里,在南川某地将他抓获。

近日,南岸区公安分局鸡冠石派出所民警在侦办一起电信诈骗案件时,发现涉案的多张银行卡均属于“实名不实人”的情况,办案民警调查发现,实施诈骗的嫌疑人为躲避警方追查,特意收售他人实名银行卡和电话卡,以此作为诈骗工具。

办案民警顺藤摸瓜,确认了涉嫌售卖银行卡的嫌疑人梁某身份,4月2日连夜驱车300公里,翻山越岭来到嫌疑人位于南川的老家将其抓获。

梁某交代,自己沉迷网络游戏,为了给游戏充值,花光了积蓄。就在这时,正好看到网吧洗手间里写着高价收售银行卡和电话卡的小广告。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梁某和对方取得了联系,多次讨价还价后双方谈妥了交易价格。

第二天,梁某和对方见面,并在三家银行以梁某的身份办理了银行卡,同时在移动营业厅办理了一张电话卡。事后,梁某以每张200元的价格,将3张银行卡和1张电话卡售卖给对方,非法获利800元。

目前,梁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也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据办案民警介绍,梁某售卖的3张银行卡涉嫌多起电信诈骗,其中1张卡涉案金额达40万元,另外2张卡涉案金额高达7万,其行为已经构成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银行卡、电话卡均属公民个人隐私,买卖公民个人银行卡和电话卡属违法行为,请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和电话卡,另一方面“实名不实人”的卡很可能被用于电信诈骗、网络贩毒、网络赌博等犯罪,不要让自己成为了别有用心之人的“帮凶”。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宋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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