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25.12.2015  11:36


渝农发〔2015〕314号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农委、畜牧兽医局,万盛经开区农林局,有关单位:

2016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即将来临,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两会”)也将于2016年1月召开。为进一步落实监管属地责任,强化监管措施,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农办质〔2015〕37号)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精心做好工作安排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监管工作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有丝毫松懈和麻痹。“两会”期间,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敏感性强、关注度高;“两节”期间是我市蔬菜瓜果、畜禽和水产等鲜活农产品的传统运销旺季,消费量大集中,不法分子往往利用这一时期,不择手段谋取利益,质量安全风险增加、问题易发多发。同时,岁末年初,特别是春节前后也是最容易造成监管疏漏的时段。对此,各地农业部门务必要认清监管形势,保持高度警惕,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增强政治敏感性,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方案,实施全程监管,主动加强与食药、公安等部门衔接配合,用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确保“两会”、“两节”期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社会热点问题。

二、全面排查风险隐患,重点整治突出问题

两会”、“两节”期间,各地要加大巡查检查和执法力度,全面排查风险隐患,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各地农业(畜牧)部门行政执法机构、技术推广机构、检验检测机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村安全协管员等基层力量要全员行动,对辖区内所有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划片包干排查,对排查的风险隐患要实行全覆盖整改,坚决打击非法添加和药物滥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种植业要突出蔬菜瓜果等品种,以禁限用农药整治为重点,开展农药残留监测,继续完善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和非法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行为;切实履行好豆芽生产环节监管职责,加大豆芽生产中使用违禁物质的排查和整治力度。畜牧业要突出“瘦肉精”整治,严厉打击饲料中非法添加、养殖环节饲喂、收购贩运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生鲜乳质量安全抽检力度,强化奶站和运输车监管,严厉打击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过程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加大兽用抗菌药经营使用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禁用和假劣兽药、超剂量超范围滥用兽药等行为;做好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收购和屠宰病死畜禽、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行为,要督促生猪屠宰企业按照《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有关屠宰操作规程,严格做好屠宰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渔业要重点对水产养殖和水产苗种生产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加大水产品中“三鱼两药”的治理力度,严厉打击非法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药物等违禁物质行为。

三、深入开展监督抽查,紧密跟进检打联动

两会”、“两节”期间,各地农业部门及其农业执法机构要结合当前市农业行政执法总队牵头开展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渝农执法发﹝2015﹞34号),根据当地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结果和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监督抽查,实施检打联动。监督抽查参数应突出今年以来监测、检查、投诉举报发现以及往年“两会”、“两节”期间反映的突出问题和隐患,监督抽查样品数量市级层面不少于30个,各地结合实际也要有一定的数量。监督抽查产品应集中在风险隐患高、问题突出的农产品和“两节”期间热销的农产品。监督抽查地域应侧重监测合格率较低地区和主产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属执法性抽查,承担任务的检测单位和执法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严格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的有关要求和规定,确保抽查工作客观、真实、科学。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追根溯源,查清问题,跟进执法,及时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绝不给违法违规者留有可乘之机。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绝不手软,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切实发挥司法震慑作用。

四、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科学引导生产消费

要坚持“产出来”、“管出来”两手抓、两手硬,在强化监管、推进整治的同时,要加强宣传培训,跟进指导与服务。“两会”、“两节”期间,各地要积极组织生产技术人员,深入基层,指导督促广大农户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规范生产经营活动,严防生产过程中乱用和滥用农业投入品,严格落实安全间隔期(休药期)制度,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严把产地准出和原料采购关,做到诚信生产、守法经营。要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手机等宣传媒体,通过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向生产经营者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指导培训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向广大消费者宣传农产品安全消费知识,增强公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提高消费者自我防范、自我保护能力,促进安全优质农产品生产销售,努力营造安全生产、安全消费良好社会氛围,保障“两节”、“两会”期间城乡居民食品安全。

五、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各地要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防控力度,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强化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应急能力。要强化节日假日值守,坚持实行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保障24小时联络信息通畅,做好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送。辖区内农产品安全重要事项或突发事件要及时按规定上报,并开展应急处置,确保快速反应、高效处置。要积极引导舆论,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不实的、恶意炒作的报道,要主动应对、妥善处理,减少负面影响,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确保农产品生产和流通秩序稳定。

各地农业部门请于2016年2月25前将“两节”、“两会”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体开展情况报送我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人:陈荣燕,电话89133109,传真89133704,邮箱[email protected]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201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