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将开展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17.11.2015  18:41

  2015年11月12日,重庆市委办公厅召开会议,研究布置对直辖以来未作出清理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和密级调整。

  按照中央和市委关于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本次清理调整范围是:重庆直辖至2007年11月30日、2012年4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市委制定的此前未纳入清理范围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分4种处理:一是主要内容同党章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及上位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相抵触,同宪法和法律不一致,或明显不适应现实需要,或已有新规定的宣布废止。二是调整对象已消失或不需要继续执行的宣布失效。三是内容存在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情形的予以修改。四是不存在上述问题的继续有效。

  密级调整意见分为降密、解密、解密并公开、公开。

  市卫生计生委将按照市委办公厅的要求,积极做好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