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隆县司法局机关党支部开展“春天里的环保——捡垃圾”活动

30.03.2015  12:13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养成良好的保护环境的行为和习惯,是形成良好环境群体的基础,是提高全社会、全民族素质的关键。3月26日下午,武隆县司法局机关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到黄柏渡开展了“春天里的环保--捡垃圾”活动。开展这一活动,符合县委政府提出的“注重生态文明建设,建成‘中国武隆公园’”的总体要求。

  沐浴着春风,武隆县司法局机关党支部30余名党员一行来到黄柏渡茶园河段。下午2时许,党支部书记张峰组织大家集合,并分发了垃圾袋,每位党员用捡来的树枝作为工具,开始了捡垃圾活动。垃圾主要为游客们踏春出游所遗留的食品袋、纸屑等,严重影响了当地的生态环境。活动一开始,县司法局局长殷加强带头开始捡垃圾,同志们便分散行动俯身捡垃圾,刹那间全部都成了“弯腰一族”。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劳动,共计捡得垃圾几十袋,最后对垃圾进行了集中销毁处理。

  几十个人的力量是微弱的,但是捡垃圾活动的是充满意义的。身为党员,要以身作则,要用自己的行动来教育、带动身边的人,让“伸伸手,弯弯腰”成为一种习惯,让环保成为每个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