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妇联党组书记 主席 丁中平在重庆市妇联四届四次执委(扩大)会上的报告

27.01.2015  18:53

 

敢于担当     积极作为

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贡献巾帼力量

——在重庆市妇联四届四次执委(扩大)会上的报告

 

重庆市妇联党组书记    主席  丁中平

(2015年1月23日)

 

各位执委、同志们:

我受常委会委托,向四届四次执委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14年工作回顾

2014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全国妇联的正确指导下,全市各级妇联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市委四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在服务大局中积极作为,在服务妇女中务求实效,重心下移、创新举措、上下联动、奋发进取,团结带领广大妇女为“科学发展、富民兴渝”作出新贡献,全市妇女工作取得新业绩。

(一)围绕中心,坚持妇联组织服务大局的基本遵循

紧紧围绕大局,凝聚共识、服务发展、关注民生,动员广大妇女为助推经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贡献力量。

1. 加强思想引领,聚合改革发展正能量。 开展专题培训、专家报告会、院坝宣讲会,组织妇联干部和广大妇女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市委四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把广大妇女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的要求上来;深化“我与中国梦”主题活动,依托“妇女之家”开展各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2.3万场次,覆盖妇女群众270余万,及时把党的方针政策宣传到基层、宣传到妇女群众身边,进一步增强对改革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发出“巾帼建新功  共筑中国梦”的倡议,评选表彰“三八红旗手”、 “三八红旗集体”、“传承好家风的好爸好妈”等先进典型,召开新老“三八红旗手”纪念“三八节”座谈会,开展优秀成功女性进高校宣讲、“欢乐童心  家风同行”等特色活动,引导广大妇女儿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改革发展凝聚人心、汇聚力量。

2. 深化三大行动,助推经济科学发展。 创新办法、搭建平台、畅通渠道,深入推进“三大行动”,服务五大功能区域协调发展。深入开展“巾帼建功”行动,扩大“巾帼文明岗”覆盖面,在窗口行业、党政机关、两新组织等40余个行业创建岗组651个,全国妇联对我市全国“巾帼文明岗”开展检查,给予高度评价;开展“巾帼建功展风采  服务群众促发展”主题活动,组织“巾帼文明岗”进村社开展医疗诊断、法律咨询等服务,受益群众16万人次;发动女企业家参与区县经济建设,助推地区经济发展。深入开展“巾帼兴业”行动,积极应对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调整,主动协调人社、财政部门,深入做好政策宣传,推动发放妇女小额担保贷款16.2亿元,占全市小额担保贷款的73%,惠及4.4万名创业就业妇女;出台《关于支持妇女从事手工编织实现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举办“巧手编织幸福梦”手工编织创业成果展,在公租房社区开展手工编织技能培训,与四川美术学院和手工编织企业联合建立10个“女大学生手工编织创业实践基地”,创建4个全国女大学生就业创业实践基地,筹集200万元设立重庆市女企业家扶持妇女创业循环金,争取玫琳凯妇女创业帮扶资金150万元,扶持妇女发展创建小微企业;开展“女大学毕业生就业双选”、“春风行动”等活动,帮助3万名妇女实现就业。开展家政服务调研,推动政府出台“3+1”文件,打造“山城大姐”服务品牌,开展职业技能大赛,培训家政服务员1.7万名,成立重庆市巾帼家政服务促进会,推动巾帼家政发展。深入开展“巾帼促农”行动,实施“巾帼家庭农场贷款”项目,创建巾帼家庭农场1142个,评选命名各级示范点220个;创建培育“巾帼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三八绿色工程”、“妇”字号龙头企业、巾帼专业合作社等示范基地1423个;争取项目资金847万元,实施“渝大嫂土鸡养殖”、“母亲创业循环金”、“母亲水窖”等扶持项目,带动帮扶13万名妇女发展生产。

3. 做实四项工作,深入参与社会治理 。加强指导,深化举措,推动参与社会治理四项工作纳入市级部门延伸到村、社区工作事项,服务基层妇女儿童民生改善。扎实推进信访代理工作,推行联系住户制度,举办信访代理骨干专题培训班,提升信访代理工作水平;建立信访调解室、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一步落实信访代理与人民调解、人民调解与司法诉讼的有效衔接,全年代理信访案件9840件,办结率98.2%。创新开展留守妇女互助组工作,新建互助组3000个;组织农技专家送技术到互助组,开展实用技能培训;广泛开展“双学双比”生产技能竞赛,举办采茶、摘杨梅、服装加工等特色活动3018场次,108万留守妇女踊跃参与,掀起了留守妇女学文化、学技术、比成绩、比贡献的高潮,带动广大妇女投身新农村建设。家教流动学校工作不断深入,引进清华大学积极心理学课程,对讲师团讲师和家长学校骨干进行培训,提升授课质量;组织市区讲师团深入村社院坝,开展家教知识宣讲2.4万场次,受众达138万人次;办好“家庭教育空中课堂”,通过短信向34.5万个家庭发送科学家教知识;举办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月活动、暑期儿童安全教育专题讲座,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巾帼爱心呼唤服务不断优化,发放“巾帼爱心呼唤器”5000对,开展巾帼志愿者培训511期,持续为留守老人提供关爱服务;建立巾帼志愿者招募注册制度,壮大规范志愿服务队伍,全年新招募志愿者4万余名;开展“巾帼志愿者进社区”系列活动,组织12.6万名志愿者开展科技、健康、环保等志愿服务,服务居民86.2万人次。

(二)贴近需求,体现联系和服务妇女的工作生命线

坚持重心下移,贴近妇女需求,强化服务职能,丰富工作载体,扎实推进“三大工程”,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全面发展进步。

1. 全力推进家庭建设。 深入调研,强化指导,统筹推进,全面发力家庭建设。广泛开展“最美家庭”寻找活动,设立官网微博、开通调频广播、开辟报刊专栏,依托各级妇女之家组织发动100万户家庭直接参与寻找“最美家庭”,举办家风家训评议会5423场、故事会4725场,晒出家庭照片3万余幅,选出重庆十大、百户“最美家庭”,其中3户家庭被评为全国“最美家庭”,杨兴明家庭还被中宣部、全国妇联联合评选为十大“教子有方最美家庭”;充分利用活动成果,通过举办事迹分享会、家庭美德大家谈以及文艺演出等形式,开展“最美家庭”事迹进村社宣传活动6580场次,设立光荣榜1500余个,建立家风教育基地,在巾帼园举办“最美家庭”故事展,引导广大家庭学习美德、传承美德、弘扬美德。以“勤俭持家•低碳环保•共建美丽家园”为主题,广泛开展“低碳纳凉•节能度夏•全家总动员”、“节约一粒粮•家庭在行动”和“美邻美换”、“最美阳台(庭院)”评选等家庭节能环保活动;深化“五好文明家庭”、“平安家庭”创建,开展家庭才艺展示、家庭助廉等工作,营造和谐向上的家庭理念。提升家庭教育水平,承办全国妇联推进家庭教育立法座谈会,开展立法调研,推动《重庆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纳入市人大2015年调研预备项目;开展以“弘扬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为主题的家庭教育情景剧视频大赛,在华龙网进行展播,点击率达322万人次,7部作品获得全国奖项,获奖率占22%;争取资金100万元打造10个“儿童快乐家园”,命名100所“重庆市家长学校示范校”,营造关注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

2. 着力提升女性素质。 回应妇女发展需求,畅通学习渠道,加大培训力度,切实帮助广大妇女提高综合素质。出台《实施女性素质提升工程指导意见》,加强工作指导统筹力度。启动女性素质提升工程,依托巾帼园女性素质培训基地,聘请19名市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作为客座教授,举办培训班12期;开展“巾帼大讲堂”公益讲座,邀请于丹、黄菡授课,提升妇女文化修养;争取资金325万元,联合市扶贫办举办贫困地区新文明、新生活、新素质、新风采女带头人培训班14期,培训妇女1750人;发挥“全国妇女创业就业培训基地”、“全市妇女创业就业培训学校”、红岩网妇女远程教育平台作用,承办全国巾帼科技特派员、新型职业女农民培训班,全年培训妇女24.5万人,有效提升妇女职业技能。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举办市管女领导干部、社区“两委”女性主要负责人专题培训班,提供服务、搭建平台,提高参政议政能力。

3. 努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以问题为导向,围绕妇女群众最关心、最突出的难点热点问题,创新服务载体、丰富服务手段,不断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推进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顺利实施,召开市妇儿工委全体会议,开展监测评估工作培训,实施督导检查,推动解决重点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纲要(规划)各项目标任务有序推进。维护妇女儿童权益,通过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等方式,提出建立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体系和建立家政服务示范站等建议;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宣传周、女法官、女检察官“送法进基层”等咨询服务和法律宣传活动,服务群众35万人次;在全国率先成立重庆市妇女儿童心理咨询服务团,健全信访舆情分析研判制度,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关爱帮扶困难群体。主动与发改委沟通协调,推动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和救助纳入市政府2015—2017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每年投入资金6000万,对80万农村妇女进行免费检查、1000名两癌患病困难妇女实施救助;采取“爱心父母”结对、丰富课余生活等四项举措关爱特殊困境儿童;结合第八个“重庆农民工日”,开展“关爱在身边,携手促和谐”服务女农民工活动;争取资金6665万元,做实农村妇女“两癌”救助、“春蕾圆梦行动”、“母亲邮包”、“导乐分娩关爱服务”、“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恒爱行动”等项目;全市妇联系统争取资金1469万元,做好重大节日“送温暖”活动,慰问帮扶困难妇女12.5万人。

(三)立足基层,扎实推进妇联组织自身建设

坚持党建带妇建,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健全组织网络,提升干部能力,妇联组织自身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1. 筑牢基层组织。 高度重视基层换届工作,抓住村(社区)妇联组织与村(社区)两委同步换届的契机,积极推动实现换届率、村妇代会主任和社区妇联主席进两委达100%,着力推动村、社区女性“一把手”兼任村妇代会主任和社区妇联主席,占比分别达6.51%和29.71%;适应新情况,在专业合作社、商贸中心、两新组织、异地等领域,建立妇女组织1534个,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工作活力进一步激发。

2. 强化队伍建设。 制定下发《重庆市妇联系统干部培训规划(2014-2018)》,举办妇联系统人民调解员、通讯员、信息员等专题培训班,加大换届后村妇代会主任、社区妇联主席培训力度,全年培训2.4万人次,不断提高妇联干部服务妇女、服务基层的能力。统一印制妇女工作手册下发全市村和社区,明确村妇代会、社区妇联职责任务,规范基层基础工作。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长效开展作风建设,完善基层联系制度,提升妇联干部精气神。

3. 夯实工作阵地。 出台“妇女之家”建设指导意见,培树市、区县两级优秀“妇女之家”2186个,推动“妇女之家”全面发展。超前谋划,开展区县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建设情况专题调研,提出建议,为推动“中心”建设纳入“十三五”规划做好准备。发挥好巾帼园、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作用,开展“区县开放日”、“市民回家日”、妇联界别政协委员“回娘家”、“贴心小帮手儿童生活技能培训”等品牌活动431场次,服务妇女儿童5.4万人次。举办重庆籍台湾新娘故乡行活动,接待澳门侨界妇女协会一行来渝交流联谊,加强与广东、江苏等省(区市)妇联的相互学习,进一步促进妇女工作合作发展。

4. 加强机关妇委会、团体会员工作。 开展机关妇委会年度考核、特色活动评选。各机关妇委会围绕全市妇联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关爱职工子女成长暑期活动”、“红盾爱心捐款”、“爱心课堂进村•志愿者在行动”等特色活动,在关爱女职工身心健康、提高女干部能力素质、帮扶困难妇女儿童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成立女性文化促进会,女企业家协会、女专家联谊会、女子创业促进会积极参与区域经济发展、帮扶妇女创业就业;女职工委员会、女法官、女检察官、女律师协会发挥自身优势,努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女性人才、摄影家协会等团体会员积极参与妇联相关工作,为妇女工作增添了新活力。

2014年,各级妇联组织务实创新、积极进取,全市妇女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得到了党政领导的肯定和妇女群众的认可。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家副主席李源潮对重庆妇女工作作出肯定性批示,并在来渝调研群团工作时视察了巾帼园,参观了手工编织和“最美家庭”故事展,看望了参加区县开放日活动的妇女群众,听取了妇联工作汇报。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孙政才对妇联工作作出肯定性批示2次。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沈跃跃、副主席赵东花、喻红秋、书记处书记焦扬都专程来重庆调研妇女工作,沈跃跃主席对重庆妇女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她表示:重庆妇联围绕中心、立足基层,开展“三大行动、四项工作和三大工程”,在助推“科学发展、富民兴渝”中开创了工作新局面;各级妇联干部事业心强,有工作激情、勇于担当、善谋实干,工作有创新、有活力,基层妇联组织工作非常活跃,作用明显,总体的感觉都是优秀的。黄奇帆市长、张轩主任、徐敬业主席、宋秀岩副主席、张国清副书记多次对妇联工作作出批示,全年市级以上领导对重庆妇女工作作出批示共73条次。全市妇女工作在全国性会议上交流发言14次,向全国妇联、市委报送工作信息603篇,在《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国妇女报》、《重庆日报》等市级以上媒体,刊播宣传报道1651篇,妇女工作的影响力进一步提升。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和全国妇联高度重视、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市各级妇联干部和各位执委辛勤工作、不懈努力的结果,也是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妇联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在总结成绩的同时,也深刻认识到,我们的工作方式方法还需进一步创新,工作覆盖面还需进一步拓展,妇女组织的引领作用还需进一步增强,妇联干部的工作水平和创新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我们将认清形势、抓住机遇、迎接挑战,认真落实党对妇联组织的新要求,切实服务妇女儿童新需求,使妇联各项工作不断取得实实在在的新成绩。

二、2015年工作任务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市的关键之年,是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正式提出20周年。全市妇联工作的 总体要求 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按照市委四届五次、六次全会和全国妇联十一届二次执委会的要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回应妇女群众新期待,在服务发展大局上更有作为,在助推民生改善上更有力度,在推动妇女发展上更有活力,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上更有实效,在夯实基层基础上更加牢固,团结动员广大妇女为实施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推进“科学发展、富民兴渝”做出新贡献,在实现“中国梦”伟大征程中谱写重庆巾帼绚丽篇章。

(一)主动服务发展大局,引领妇女在经济新常态中建功立业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我国经济发展已进入一个新常态,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新常态这一重大理论概念,系统阐述了新常态三个主要特点和四个新机遇,孙政才书记在市委四届六次全会上,对当前全市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提出了“六个辩证看待”和“六个更加注重”,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已经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发展的大逻辑。各级妇联组织要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学习、科学认识、准确把握经济新常态对妇女工作带来的重大挑战和难得机遇,进一步创新举措,切实深化“三大行动”,引导带领广大妇女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中发挥“半边天”作用。

深化“巾帼建功”行动。扎实推进巾帼文明岗创评工作,突出行业特色,拓宽创建领域,完善管理制度,加强业务培训,充分发挥巾帼文明岗的示范作用,带动妇女岗位奉献争创佳绩。依托官方微信等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以“巾帼建功展风采、规范发展谱新篇”为主题,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和集中服务活动,引领广大女职工立足本职争先创优,拼搏进取。深化“巾帼兴业”行动。顺应经济发展新潮流,鼓励引导广大妇女发展网络电商、家庭经济、体验经济等新业态,进一步拓宽扩大妇女创业创新创优空间。推动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向高校女毕业生、农村妇女倾斜,继续发放妇女创业循环金,为更多妇女创业提供资金支持。发挥创业实践基地、创业帮扶平台作用,扶持妇女手工编织发展,开展技能大赛和社区培训,建立手工编织协会交流展示中心,深化部门合作,实现妇女就近就地灵活就业。举办女大学生就业专场招聘会,力争帮助万名妇女就业。发挥重庆市巾帼家政服务促进会作用,做响“山城大姐”品牌,探索诚信体系建设,培育十佳“巾帼家政服务企业”和“巾帼家政服务明星”,促进巾帼家政服务健康发展。深化“巾帼促农”行动。跟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步伐,加大巾帼家庭农场创建力度,推动纳入全市家庭农场政策扶持范围,分级打造示范点,指导鼓励留守妇女创建巾帼家庭农场,力争全年创建巾帼家庭农场1300个。大力扶持发展巾帼专业合作社、“三八绿色工程”示范基地、巾帼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等农村妇女经济合作组织,加强对女经纪人、巾帼科技特派员的挖掘和培育,引领农村妇女在提升农业发展效益中实现新作为。继续实施“百镇千村万名妇女创富增收工程”,推进“母亲小额循环”、“母亲水窖”等项目工作,推动农村妇女发展致富。

(二)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服务妇女儿童民生改善

针对留守流动妇女儿童、留守老人大量存在的新情况和妇女群体呈现出的新特点,各区县妇联要按照中央、市委对群团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切实提高对参与社会治理四项工作的认识,紧贴妇女儿童实际诉求,创新举措、创造条件,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强化工作典型培塑,使四项工作真正成为村妇代会和社区妇联的日常工作,抓实、抓紧、推向深入,让广大妇女儿童真正得实惠。

深入开展妇女信访代理工作。健全完善妇女信访代理三级工作网络,积极推动纳入村社公共服务体系。壮大信访代理员和妇联系统人民调解员队伍,加强业务培训和骨干培育,提高工作专业化水平。实现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确保诉调对接机制落到实处。加强妇女信访舆情研判,对妇女群体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认真分析总结,及时准确上报,协助党委政府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深入开展留守妇女互助组工作。继续加大“五种模式”组建力度,结合“结对牵手、城乡共建”活动,组织巾帼科技特派员与互助组结对帮扶,帮助留守妇女提高技能、发展生产;强化互助组带头人培训,继续深化“双学双比”技能大赛,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健康活动,加强留守妇女心理问题和精神需求疏导,凝聚团结留守妇女生产上互助、生活上互帮、精神上互慰、安全上互保。深入开展家教流动学校工作。以文明习惯养成、健康安全教育等为主要内容,实行市、区县两级讲师骨干集体备课和集中培训,进一步提升家庭教育宣讲的质量和针对性;做实家庭教育村社“两堂课”,组织家教讲师团进村社院坝、进企业、进公租房小区、进纳凉点举办各类讲座,着重加强留守、流动儿童家长及监护人专题授课。深入开展巾帼爱心呼唤服务。持续推进巾帼志愿服务制度建设,培育志愿服务组织,开展星级评定,培养中坚力量,有效提高服务水平。新增发放“爱心呼唤器”5000对,探索依托社区医院建设“巾帼爱心呼唤服务站”,为留守老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拓展服务平台,创新活动载体,广泛开展“学雷锋巾帼志愿者在行动”、“邻里守望”等主题活动,努力构筑巾帼志愿服务“人人参与、人人奉献、人人受益”的生动局面。

(三)全力加强家庭文明建设,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发挥妇女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独特作用,把寻找“最美家庭”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把上下联动集中寻找与阶段性推进结合起来,在不同节点设计开展各种主题宣传,常态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并向机关、企业、部队拓展;依托各类“妇女之家”,广泛宣传“最美家庭”事迹,传递中华民族家庭美德的正能量。努力打造更加生动、更接地气的家庭文明建设活动品牌,继续深化“勤俭持家•低碳环保•共建美丽家园”主题活动,开展“好家风、好家训”宣传实践、家庭文化艺术和群众性文明健身活动,探索实施家庭公益项目,用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大力创建“五好文明家庭”、“平安家庭”、“学习型家庭”,探索在党政机关、公务员中开展廉洁家庭建设,依托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广泛宣传文明家庭典型,引导妇女和家庭将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注重把中华民族家庭美德、良好家风家训等内容,融入妇联家庭教育工作之中,继续推进《重庆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立法进程,做好家教情景剧推选展播,搭建一报一网(“新家长报”“家教网”)新平台,拓展家教知识传播渠道和形式,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四)大力推动女性素质提升,促进妇女全面发展

适应妇女发展的新特点,从妇女实际需求和内在发展规律出发,完善机制,拓宽渠道,服务妇女发展。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以遍布城乡的“妇女之家”为阵地,不断深化“我与中国梦”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妇女坚定理想信念,听党的话、跟党走。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抓住“宪法日”和节庆假期等时机,深入开展“建设法治中国•巾帼在行动”活动,组织法律工作者送法进基层,引导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农村社区等各行各业妇女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中发挥积极作用。广泛开展“四自”精神宣传教育,激励妇女坚持积极向上的人生追求,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引导城乡妇女终身学习,提升文明素养,有重点、分层次为妇女群众提供大众化、社会化的教育服务,办好“女性素质大讲堂”,塑造“巾帼大讲堂”、“父母学堂”等品牌,举办社区“两委”女性负责人专题培训班,全面提高妇女素质。积极争取将妇女职业技能培训纳入本地区政府人才培训计划,争取政府部门在有关农民培训的政策措施和目标任务中,明确提出农村留守妇女的培训比例;发挥妇联优势,整合各类资源,借助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组织妇女参与各行各业技能培训,着力提升妇女职业技能水平。

(五)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把握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出20周年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重大契机,运用法治方式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促进男女平等。深入宣传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积极推动建立性别平等评估机制,推动政策法规体现妇女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真正落实到经济发展各领域和社会生活各方面;推动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主要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认真筹备迎接国家纲要中期评估检查工作,促进纲要(规划)各项指标和目标任务的落实。进一步加大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力度,探索建立妇联组织有序参与立法协商、权益保护监督制度,强化源头维权;发挥市妇女儿童维权律师团和市妇女儿童心理咨询服务团专业优势,创新集信访受理、普法咨询、法律援助、心理疏导、人民调解、帮扶救助于一体的基层维权服务工作模式,进一步加大困难妇女法律援助力度,提升维权工作实效。重点关爱帮扶特殊群体,推动“两癌”免费检查救治民生实事项目落实,做好惠民政策宣传,组织动员妇女积极参与,让更多的贫困患癌妇女受益;关注特殊困境儿童群体,整合社会资源,开展爱心父母结对、助学助困等关爱活动,注重心理帮扶,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妇联组织的温暖及时送到困境儿童身边;进一步做好“春蕾圆梦行动”、“母亲健康快车”、“母亲邮包”等重点项目工作,深入开展传统节日慰问活动,为更多的妇女儿童提供真情关怀和贴心服务。

(六)坚持改革创新,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及市委有关实施意见,以改革创新精神,全力推进服务型基层妇联组织建设,最大限度实现对妇女群众的广泛联系和服务。进一步创新组织体系,主动争取党委支持,推动服务型妇联组织建设纳入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格局;重点加强乡镇、街道妇联组织建设,多渠道选用优秀女性到街镇妇联组织中来,督促村妇代会主任的待遇落实到位,积极争取社区妇联干部经济待遇,激发基层工作活力;加大妇女组织进两新组织、工业园区、楼栋片区等领域工作力度,壮大组织力量、延伸工作手臂;加强对机关妇委会、团体会员的指导,探索建立定期联系、交流制度,协力推进全市妇女工作发展。进一步夯实阵地建设,继续深化“妇女之家”建设,开展实地调研,引导基层实践创新,精心设计甄选“1+x”工作模式中“1”,并在试点运行成熟后进行全市推广,力求打造出妇联组织能够做到,妇女儿童迫切需要的特色品牌活动,真正发挥好 “妇女之家”直接联系服务妇女的作用;拓展形式,创新内容,提升影响,发挥好重庆巾帼园、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阵地作用。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巩固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继续深入开展“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活动,确保改进作风长效化。贯彻市妇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部署,开展基层妇联干部专题培训,引导干部在法律和妇联章程范围内想问题、作决策、干工作,提高依法办事、服务妇女群众的本领。倡导妇联干部与时俱进,提升在新媒体领域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注重加强妇联网站、微博、微信等的建设和运用,确保妇女工作常做常新、充满活力。加大女干部推荐力度,注重上挂下派和多岗位锻炼,健全女性人才库,为女性人才成长搭桥铺路。

妇联执委是各行各业女性的优秀代表,承担着推动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重要职责。我们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立足本职岗位,发挥表率作用,自觉服务大局,主动联系妇女,依法履职尽责,努力在维护妇女权益、推动妇女发展、促进男女平等方面实现更大作为,齐心协力共同开创妇女工作的新局面。

同志们,新形势、新常态、新任务,对妇女工作提出了新要求,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低调务实,少说多干,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以昂扬的精神状态和饱满的工作激情,团结动员广大妇女为实现“科学发展、富民兴渝”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出无愧于时代的新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