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梁法院:以《党组工作条例》为指导全面加强班子建设

17.07.2015  12:36
  近日,铜梁区法院党组专题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在原原本本学习条例相关条款后,该院党组一班人深入讨论,并对加强班子自身建设作了系统部署,决定从五个方面加强班子自身建设。

  一要强化学习不断提高驾驭领导工作的能力。强化学习意识,党组成员要进一步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学习当作一种神圣职责、一种精神境界、一种终身追求,成为学以致用、用有所成的模范,成为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的模范,成为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模范,成为勇于实践、锐意进取的模范。坚持学习制度,每月度至少开展一次集体学习,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理论务虚会,确定重点题目,集中学习上级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研究法院工作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党组成员每半年向党组汇报一次自己的学习情况,并就自己的学习心得向干警上一次辅导课。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不断深化对法院工作规律的认识,要紧密结合司法体制改革,瞄准制约法院发展的“诟病”,提出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举措。

  二要坚持民主集中制不断提高科学决策的能力。进一步完善党组议事规则,规范决第程序。对于需要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的议题,主持人必须将有关议题提前通知党组成员,党组成员应做好准备;党组成员需要向党组会议提交议题的,应提前向主持人提出列入讨论的申请,由主持人决定是否将有关问题列入议题。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凡属重大部署、重大经费开支、干部任免和奖惩等重大事项,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组讨论作出决定。遵守干部人事纪律,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选拔使用干部要重德才,重实绩、重民意、重能力,公道正派,严格按程序办事;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四项监督制度”,将组织监督、民主监督、过程监督和效果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党组和党组成员要经常运用与干警个别谈心交流等形式倾听、收集广大党员干部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对于干警提出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党组应当及时研究、处理,能解决的问题要尽快给予解决,对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要给出解决问题的时限、方案或给作出合理的解释,并以适当方式给予反馈和答复。

  三要加强班子团结不断提高和谐共事的能力。班子成员要识大体、顾大局,既要按照分工,积极主动地做好所分管的工作,又要维护班子的集体领导,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来珍惜班子内部的团结,从而保证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行动上同步、事业上同干,形成问政干事的良好环境和氛围。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依靠集体的力量和智慧,防止和克服本位主义与个人主义,原则上班子成员每周一开一次工作碰头会,对上一周各自分管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本周的工作打算进行交流。对工作中的不同认识和矛盾,要通过交流谈心和民主讨论来解决,主要领导同志要定期与班子成员谈心沟通,做到成员之间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谅解、互相补充,要经常互通情况,

  四要增强执行力建设不断提高抓落实的能力。严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和“一岗双责”工作责任体系,党组书记、院长和每个党组成员都纳入量化考核,层层分解岗位目标、工作责任,对完不成岗位工作目标的,要按照量化考核的有关规定追究领导和组织责任。推行“限时报告”制度,确保党组决定和制度的落实效率,上级法院、上级领导、区委、区委领导或对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事项,要立即办理,并在办理完毕当日向有关领导报告情况;党组会、审委会明确决定的问题,院长、分管领导交办的工作,承办人及时报告落实情况。推行党组听取中层干警述职制度,党组每半年听取一次中层干部工作汇报,并对中层干部工作汇报情况采作出评价;党组每月召开一次工作情况评析会,听取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工作情况的汇报,分管领导对分管的工作给予评析,主要负责同志对全院的工作进行评析,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具体到人到事,表扬先进,批评后进,不笼统,不回避,对各部门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党组要专门研究解决。

  五要加大监督力度不断提高廉洁自律的能力。带头执行廉洁从检的各项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和市、区委和上级法院机关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制度。要求干警做到的,党组成员首先做到,要求干警不做的,党组成员坚决不做。要带头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不徇私枉法、徇情枉法,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不参加任何形式的宴请;不收受任何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礼品;不利用职权和个人影响谋取私利。带头遵守住房、用车、福利待遇等方面的政策、规定,不搞特殊化。对队伍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对不良行为敢于批评教育,对违法违纪案件严肃查处。虚心接受党组织和广大干警的监督和制约,严格规范司法行为。 来源:铜梁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