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检察荣膺全国检察系统“最具影响力新媒体奖”

25.07.2019  16:20



第六届“政法系统新媒体应用案例”推选活动颁奖仪式暨研讨交流会现场。

7月23日下午,第六届“政法系统新媒体应用案例”推选活动颁奖仪式暨研讨交流会在北京举行。20家检察院分别获得“最具影响力新媒体奖”和“十佳新媒体案例奖”,重庆市检察院再创佳绩,本次以第三名的成绩荣获“最具影响力新媒体奖”。




获得“最具影响力新媒体奖”的重庆市检察院代表(右四)上台领奖。

本次活动由光明日报社、公安部新闻宣传局、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办、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司法部法治宣传中心指导,光明网主办,今日头条、清博大数据、新浪微博、抖音提供数据支持。“最具影响力新媒体奖”通过采集主流新媒体平台政法机关政务账号2018年度数据,经过客观分析、综合研判,评审委员会审议得来。“十佳新媒体案例奖”精选政法机关单位推选的2018年优秀案例,经过网上公示、投票,结合专家评审最终评出。

会上,最高检新闻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将积极探索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检察新闻舆论工作中的应用,采用新型微传播方式,推出新形态产品,用贴近受众心理的表达、适应分众传播的渠道,提升检察新媒体产品的精准度、个性化、参与感和吸引力。

在研讨交流环节,来自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江苏省苏州市公安局、四川省监狱管理局等8家获奖单位代表介绍了各自在新媒体领域的创新举措、分享了获奖案例的创作过程,围绕政法系统政务新媒体如何建设等话题做了阐述和交流。他们认为,政法系统政务新媒体建设要调动全员的积极性,善于捕捉热点,注重传播内容的及时、创新,同时也要积极构建宣传矩阵,实现内容的多渠道覆盖与传播。




活动中,重庆市检察院政治部宣传室干警马弘作为全国检察机关代表受邀作经验交流发言。




全国检察系统

最具影响力新媒体奖”(10名)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检察院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安徽省蚌埠市人民检察院

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检察院

福建省莆田市人民检察院

全国检察系统

十佳新媒体案例奖”(10名)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检察院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

四川省宜宾市人民检察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寨县人民检察院

内蒙古自治区霍林郭勒市人民检察院

四川省自贡市荣县人民检察院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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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回顾:重庆检察新媒体荣誉榜



2018年1月,在人民日报主办的政务V影响力峰会上@重庆检察 荣获“全国十大检察院系统微博”,@重庆巴南检察院荣获“2017年度全国十佳多媒体应用案例”。




2018年12月,在“全国检察新媒体建设运营100强”评比中,重庆检察机关斩获六项大奖,实现历史性突破。




2019年1月,在人民日报主办政务V影响力峰会上,@重庆检察 荣获“全国十大检察院微博”(第二名)、“2018年政务公开案例”两项大奖。



2019年2月,在中央政法委首届“四个一百”优秀政法新媒体评比中,@重庆检察 荣获全国政法系统100个优秀微博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