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全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

02.11.2018  03:31
  近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召开全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全市37个有危房改造任务的区县建委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村镇科负责人等100余人参会。市纪委监委第八监察室主任汪桥生、处长韩晓刚,市纪委监委驻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委党组成员程传洪,委党组成员、总经济师余晓斌,村镇建设处处长冯赵出席会议。
  会上,市纪委监委韩晓刚处长宣读了《监察建议书》并通报了查处彭水县有关案件的情况。汪桥生主任就《监察建议书》提出整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二是强化责纪落实;三是加强督促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程传洪组长作了讲话,指出我市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存在“重分配、轻监管,重D级、轻C级,重明察、轻暗访”的现象。对落实市监委《监察建议书》提出了具体举措,要求各区县建委对彭水县出现的问题不要“装傻”,要举一反三,加强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警示教育的力度。
  针对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的风险点和关键节点,冯赵处长从精准认定改造对象、强化农村危房鉴定、严把审核审批程序、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全过程管理、强化补助资金管理、健全档案管理、加大政策宣传等方面对大家进行了培训,提出了规范要求。
  委党组成员、总经济师余晓斌作了总结讲话。他指出, 召开此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扶贫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以《监察建议书》为契机,举一反三,对照检查,严肃整改自身问题,进一步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脱贫攻坚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安排,脱贫攻坚力度之大、规模之广、影响之深、前所未有,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决定性进展。2009年以来,全市共改造农村困难群众C、D级危房93万余户,惠及300多万住房困难的农村群众,为全市农村贫困群众住房安全保障奠定了坚实基础。特别是2016年危改工作纳入扶贫脱贫体系后,市住房和城乡建委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完善政策措施,突出工作重点,落实精准方略,推动开展了精准认定改造对象、开展存量危房调查、开展疑似危房鉴定、将政策资金向贫困地区倾斜、开展农村危房改造监督试点、加强监督管理等一系列扎实有效的工作。2016年-2018年,全市累计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2.1亿元,落实市级财政补助资金7.69亿元,改造农村危房13.53万户。
  余晓斌强调,在充分肯定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取得成绩的同时,更要高度关注存在的问题。由于农村危房改造开历史先河,有很强的政策性和社会性,存在前所未有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尤其是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方面,它凸显了城乡建设工作的重大政治意义。因此,农村危房改造中还存在一些问题,程传洪组长指出的“三轻三重”现象,其实质是思想认识不到位、责任体系不完善、政策落实有偏差、基础工作有差距四个方面的问题。
  余晓斌要求,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要以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为契机,按《市住房和城乡建委落实市监委监察建议书实施方案》具体要求,贯彻本次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开展工作: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重要性。要把思想武装贯穿始终、把精准方略贯穿始终、把发现解决问题贯穿始终、把责任履行贯穿始终,坚持农村危房改造建委一把手负总责、市住建委负总体责任、区县建委负主体责任、乡镇和村社两级负直接责任,强化履责担责问责,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农村危房改造精准落实到位。二是认真落实《监察建议书》要求,进一步规范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要以《监察建议书》指出的问题作为切入点,由表及里,由点及面,举一反三,认真落实区县建委主体责任,尽责履职,标本兼治,保障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三是全面梳理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存在的问题,边巡边改,立改立行。坚持问题导向,以务实的作风开展农村危房改造领域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本着对党绝对忠诚的态度,全面、深入、不留死角地摸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决不谎报、瞒报,实事求是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时限,实实在在整改问题。四是建立通报、约谈制度,健全督导巡查、明察暗访机制,推动危房改造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建设常态化。市住建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农村C、D级危房改造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在发现和整改问题中,实行定人、定责、定时间、定进度的“挂销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收到实效。要常态化开展由专业机构实施或组织区县开展暗访,丰富问题线索,切实整改问题,扎实持久推动农村危房改造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建设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