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教育考试行政执法资格培训圆满结束

15.09.2017  18:26

   

为深入推进全市依法治招、依法治考进程,不断提高全市系统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水平,市教育考试院联合市法制办于 9月11日 —13日举行全市教育考试系统行政执法资格培训。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考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腾蛟,副院长杨海波、张勇华参加学习培训。各区县招考机构负责人及考务专干人员、市教育考试院院各处室、直属单位全体在职在编人员近170人参训。  

整个学习培训突出重点,紧扣工作实际,突出问题及实效导向,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着重突出通用法律知识和专用法律知识。通用法律知识重点强化行政执法依据、管辖、主体、行为、证据、程序、文书、礼仪等基本规范、基本要求,专业法律知识重点强化教育考试执法运用及问题破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