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政府安委会组织召开全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
30.05.2018 17:47
本文来源: 消防网
会上,江津区、永川区、綦江区政府分管领导先后就本地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市安监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何建平就统筹抓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提出了具体工作意见。
张邦平主任代表市政府就开展好全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认清形势,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做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要认真吸取全国全市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充分认识抓好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重要意义,强化红线意识,切实部署好、落实好此次综合治理工作,坚决维护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二是突出重点,多措并举,有序推进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要按照“抓源头、治违法、促规范”的工作思路,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狠抓电动自行车生产、流通、使用等各环节的管理,建立全链条、全覆盖的闭环式监管,确保综合治理工作有序推进。质监、工商、国土房管、城乡建设、公安、安监、消防等职能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多管齐下、多头发力,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全面推进综合治理工作。三是明确责任,强化督导,确保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取得实效。市安委会已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地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同时作为安全生产巡查及综合督导检查的必查内容。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集中的地区,市安委会将挂牌督办,该约谈的要约谈,该通报的要通报,该曝光的要曝光。对因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特别是发生较大以上或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一律从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实施责任倒查。凡达到失火罪和消防责任事故罪“两案”办理标准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审核人:弋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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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2018 1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