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打造“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明年6月初见效

30.03.2016  08:06

  记者 孙琼英

   “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有什么效果?日前,市政府审核通过《重庆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我市现有各自一体的五大交易平台将借助“互联网+”,实现“五合一”,使交易更规范、更透明、更高效,进一步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

  如何整合?

  整合五大平台提高配置效益

  《方案》要求,我市平台整合将设置为市和区(县)两级。凡是由市级审批、核准、备案以及上报国家审批、核准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和市级财政资金采购、市级国有产权转让、市级土地使用权出让及全市矿业权出让,应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区(县)级层面的,则进入区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民间投资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项目业主可自主决定是否进入或进入哪一级交易平台交易。

  在整合市级平台方面,要剥离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务职能,与市国有资产产权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业务整合,由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等部门研究组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充分运用“互联网+”,建立我市统一的电子交易信息系统。

  怎么推进?

  明年6月实现交易过程电子化

  《方案》要求,在2016年6月底前,我市要基本完成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2017年6月底前,则要形成全市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基本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

  如何监管?

  交易服务与交易监督要分离

  交易服务与交易监督职能要相分离,不得存在隶属关系。凡采取审核招标文件及拍卖文件、出让方案等实施行政审批,或以备案名义变相实施行政审批的,要一律取消。同时,要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规则,即“统一平台管理办法、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交易目录、统一交易服务流程、统一交易监管规程、统一交易服务收费标准”。

  为防止市场监管缺位、越位和错位等现象发生,《方案》在监管方面要求建立分级监管机制,各担其责;要强化部门监督责任,实行业务属事化监督。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强交易过程中的监督和市场主体失信惩戒。如运用大数据手段实施动态监督与预警,对失信主体参与公共资源交易要依法予以限制,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行市场禁入。建立评标、评审专家库技术维护、专家使用抽取和专家库运行监督三端分离的管理机制,确保专家库运行安全和专家抽取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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