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森林公安局破获一起非法捕猎野生动物案

17.05.2018  10:45
      近日,垫江县森林公安局破获一起非法捕猎野生动物案,当场查获野生动物蛇类10条、蛙类3只、鸟类1只。
      5月15日,县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高峰镇建兴村段某家中藏有大量野生动物。接警后,为了防止违法嫌疑人转移或销毁证据,县森林公安局迅速组织民警赶往现场,前往违法嫌疑人段某家中展开突击搜查,最终在段某家中杂物间和冰箱内查获野生蛇类活体3条、死体7条,蛙类活体2只、死体1只,鸟类死体1只。当场收缴了所有野生动物,并将对违法嫌疑人段某进行依法处理。
      5月16日下午,办案民警已对查获扣押的野生动物进行放生和销毁处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六条、第十八条规定,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取得狩猎证,并且服从猎捕量限额管理。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捕猎、杀害、收购、出售以及运输野生动物等行为都将涉嫌犯罪,广大市民要提高野生动物保护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要乱捕乱猎、非法运输野生动物。
石柱县森林公安及时救助猫头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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