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警院深化公安教育改革创新与公安机关深度共建机制

29.04.2016  14:38

第一,共育公安专业人才,人才培养一体化。一是 探索“准订单式”人才培养。建立招生就业与公安机关需求协调、人才培养与公安机关业务工作直接对接的人才培养工作机制,逐步实现公安专业学生按需招录、定向培养。 二是 公安机关共同参与人才培养过程。立足警务实战化,各部门警种和区县公安机关共同参与警察学院公安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应用型本科人才质量标准和培养方案制定、课程和教材体系建设、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估、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等教育教学活动全过程。 三是 加强实验实训实习基地建设。将警察学院实训实习基地设在公安机关,将公安机关实验室建到警察学院,紧跟公安工作和公安科技制高点,立足侦查、治安、交通、警察战术、刑事技术、情报信息等专业建设发展需要,打造具有专业特色的实验实训实习基地,共建专业化指导教师队伍。 四是 创新实验实训实习机制。合力加强实践教学,深化“3+1”本科人才校局联合培养模式(即“3年在校学习+1年基层实习”人才培养模式)。大力推行战训结合、校局协作的实践教学机制,切实提高实验实训实习基地服务教学和实战的整体效能。

第二,共同开展在职培训,教学练战一体化。一是 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加大在职培训硬软件投入,共同建设适应多层次、多类别培训需要的培训基地,将警察学院建成在职培训的主阵地,在培训质量、管理水平、实战研究等方面发挥引领示范作用。警察学院加强对战训基地的业务指导,逐步形成警察学院与战训基地相互支持、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 二是 创新培训模式。按照实战、实用、实效要求,共同搭建统一、规范的培训管理体系,共同推行课程设置模块化、模块建设项目化、教学方式团队化的“三化”培训模式。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共同创新网络教育、微课程教学等培训方式。探索建立校局沟通交流机制,及时调整更新培训内容和方法,切实提升培训针对性、实战性。 三是 加强紧缺专业人才培养。以基层一线急需的刑事技术、行动技术、网络安全等专业人才培养为重点,共同开发培训课程、编写培训教材、汇编典型案例,警察学院通过开展成人教育、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努力满足基层一线专业人才需求。

第三,协同开展项目研究,建立公安研究联合体。 开展项目协同创新。牢固树立“协同创新”意识,围绕新形势下公安前沿理论、重点难点问题,共同搭建协同创新平台,每年有计划培育几个重点项目合力攻关,形成关系紧密的公安研究联合体,建立健全相应项目成果评价和应用转化机制,促进项目成果向公安实战高效转化。推进公安智库建设。警察学院加强与市公安局警令部研究室、市警察协会等公安行政建制内研究机构的合作,共同开展公安调研工作,推进公安智库发展完善,进一步提升校局深度共建服务公共决策咨询的能力水平。

第四,实行人才双向交流,共促人才协调发展。 积极鼓励人才双向交流,为人才学习锻炼提供有力保障。以领导干部能力提升、队伍知识结构优化为中心,建立健全基层实践、挂职锻炼、交流任职等多种形式的校局人才交流机制,有计划地培养一批能够站在公安学科发展前沿的学科带头人,造就一批具有一定影响的专家,以及具有深厚理论素养的领导干部。开展专兼职相结合的教官队伍建设,探索建立基层教官赴警察学院学习深造、警察学院教官下基层分片指导等校局教官交流机制,为基层一线培养一批高素质实战教官。推动建立健全驻校教官选拔考核机制,根据警察学院建设发展需求和基层一线实际情况,每年从公安机关选拔一批优秀驻校教官,到警察学院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第五,共建信息互通平台,校局资源整合共享。 依托公安内网,进一步拓展市公安局网络训练平台功能,合力将其打造成内容全面并动态更新的公安信息资源库,为领导科学决策、民警学习考试、项目研究等提供完备的信息资源服务。加强信息资源统一整合和按需共享,在遵循保密规定前提下,各级公安机关向警察学院提供教学科研所需实战资料、典型案例和相关工作经验,警察学院把文献资源向全警开放,并向全市公安机关提供教学资源和科研成果,切实提高校局信息资源共享、共建、共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