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29.01.2015  13:13

 

2014年12月17日—19日,我委组织评审专家组,按照卫生部《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和《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年版)》,对重庆市丰都县人民医院开展了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复评工作。经现场评审和复核,重庆市丰都县人民医院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复评结果为合格。现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为2015年1月29日-2月5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向我委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

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旗龙路6号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政医管处

邮编:401147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