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公租房转租出借 当心被纳入失信行为清单

20.10.2021  22:05

巴南发布消息,公房是保障性住房,严禁违规转租出借,一经查实,不仅会强制解除租赁合同,腾退住房,还将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因小失大得不偿失。

简简单单一句话

相信大家都见到过

但,还是有人不信邪!

近日

山水公租房房管中心

收到一条线索

称有人违规将自身承租的公租房进行转租

于是,该房管中心立即开展调查取证

经核实

承租人郭某因工作调动搬离公租房后

其父将她承租的公租房转租出借给他人使用

谋取不正当利益

于是

房管中心工作人员找到郭某

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并与其办理了退租手续

图右白衣女子为郭某

原想着偷摸赚点租金差价补贴生活,却没考虑过是否违法违规。现在我认识到,占用公共利益来谋取私利实在不应该!

类似情况不止一例!!!

据了解

为进一步规范公租房管理秩序

有效遏制转租出借等违规违约行为

充分发挥公租房的社会效益

今年9月

巴南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制定了

巴南区公租房转租出借专项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云篆山水 龙洲南苑 樵枰人家 公租房小区

所有住宅

开展为期 3个月的

转租出借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11个专项清理小组

采取错时错峰、逐栋“扫楼”的模式

通过信息比对

逐户排查转租出借情况

截至目前共入户排查 8788户

强制解除租赁合同38户

对拒不腾退的租户

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将通过 司法程序

申请法院强制收回房屋

维护公平有序的公租房居住环境

让公租房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民生保障房

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重要提醒

一、请广大市民切勿相信中介公司(个人)代办、代管公租房等业务。

二、请办理公租房申请、退租、换租、续租等业务的市民直接到对应服务大厅办理,全过程均网上可查。

三、公租房是政府为住房困难群众提供的保障性住房,严禁转租出借,承租人不再符合保障政策,应办理退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11号令)第三十六条之规定: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补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的租金,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四、对违约的纳入失信行为清单。对于转租出借等违规违约行为,公租房管理部门将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公租房租赁合同》的约定予以处罚,惩戒措施包括限制失信者5年内再次申请公租房,限制续租换租、领取租赁补贴等,以及记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信用中国(重庆)平台,限制办理工商税务、金融信贷和乘坐飞机、高铁、动车等。

原标题:把巴南公租房转租出借?结果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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