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出炉规范各类证明
08.10.2018 17:44
本文来源: 司法厅
《清单》对凡是缺乏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凡是能够通过个人有效证照证明的一律取消,凡是能够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把不该群众提供的坚决排除在清单之外,最大限度减轻群众的证明负担,从根本上杜绝“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问题。
全市公证机构原则上坚持“清单之外无证明”的原则,不得随意增加证明材料、提高证明要求,不得随意将公证机构的核查义务转嫁给当事人。除此之外,对于当事人确实无法提供所列直接证明材料的,不得简单拒绝受理,应由承办公证员根据待证事实的关联性确定间接证明指引和取得途径,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耐心做好解释、引导工作,将“减证便民”落到实处。
建立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制度,是深入推进公证“放管服”改革的必然要求,是落实公证“减证便民”工作要求的重要手段,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问题的重要举措。清单制度的建立,有利于贯彻落实我市公证“减证便民”12项举措,减少公证办理过程中的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无谓证明,推进公证服务提档升级、提质增效。
本文来源: 司法厅
08.10.2018 1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