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区采取六个加强实现清明节期间无森林山火发生

09.04.2015  16:42
    清明节,是传统上坟祭祀的重大节日,也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时期,为了防止全区清明节期间因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祭祀而引发森林火灾,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前准备,周密安排,采取“六个加强”,全区实现了清明期间无森林山火发生的好成绩。
      一是加强了宣传教育。印制和散发森林防火告知收和文明祭祖倡议书等宣传资料80万份;在林区及林缘地带悬挂横幅300幅,安装标语标牌12500张;利用气象信息平台发布森林防火信息5万条;联系电视台制作专题片1期、联系永川日报开展宣传报道20余次。 
      二是加强了火源管理。加强野外用火管理,发布禁止野外用火通报,严禁在林区或林缘100米范围内一切野外用火行为;加强对重点地段、林区坟场、重要路口及人员活动频繁区域的巡护和值守,严禁携带火源进山。
      三是加强了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森林山火复合阻隔网络体系建设,新建防火通道6公里,消防水池3座;对林区坟场进行全面清理,在重点地点加强了防火林道、通道的维护,确保道路畅通。
      四是加强了责任落实。制度了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及时更新了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组织召开全区森林防火专题会1次,片区森林防火会5次;区政府与各镇街分别签订森林防火工作责任书,防火责任落实到位。
      五是加强值班调度。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归口报告 、“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各镇、街落实了专人值班,严格按规定程序和规定内容及时上报火情,坚决杜绝了瞒报、迟报、不要求不报、大火小报、多头上报等情况发生。同时,区林业局和各镇街应急队伍进行集中备勤。
      六是加强督导检查。清明节期间,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区政府督查室、区安委会、区应急办、区林业局对各镇街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