愁无养 七旬夫妇状告六个子女 解民忧 长寿法院下乡巡回审理

18.12.2015  10:57
  为方便诉讼群众,提高村民知法、守法的意识,2015年12月17日上午,长寿法院第一中心法庭来到长寿区云台镇梅沱村开展巡回审判。同时,法院邀请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党代表一起参加旁听,长寿电视台、长寿日报进行了跟踪报道。

  原告张老汉今年71岁,汪老太72岁,共生育了六个儿女,因今年前些时候汪老太生病住院花了医疗费4000余元,部分子女就该医疗费的支付问题没有达成一致,他们把六个子女张某甲、张某乙、张某丙、张某丁、张某戊、张某己一起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每月各给付老两口每人生活费200元,并各承担他们已经产生和今后医疗费的六分之一。张某己没来参加诉讼,法院依法缺席审理。

  经过审理,法庭参照本地农村常住居民的平均生活消费支出标准当庭判决张某甲、张某乙、张某丁、张某戊、张某己每月给付张老汉和汪老太每人各100元,张某丙自愿每月给付二老每人各200元,法庭亦予以准许;张老汉和汪老太已经产生和将来产生的医疗费,六子女各承担六分之一。

  在休庭时,第一中心法庭法庭庭长邹伟为围观的100多位村民上了一堂法制课,教育大家赡养老人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律设定给所有子女的义务,儿子、女儿都应当无条件赡养老人。围观村民纷纷点头赞同,对法官的普法工作表示支持。

  据悉,巡回审判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等旁听庭审是长寿法院加强司法公开、践行司法为民的重要举措,通过以案说法,深入到群众中,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 来源:长寿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