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细化“六大促农行动”举措做好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

14.03.2017  17:33
 

                渝工商办发〔2017〕11号

 

各区县局、两江新区市场监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市局有针对性地细化了“六大促农行动”相关举措,请各区县局紧密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加以细化,并认真抓好落实,更有力、更扎实地助推全市脱贫攻坚。

一、进一步抓好“微企兴农”行动,切实带动创业就业。

(一)更加注重提质。加快万盛凉风精准扶贫梦乡村建设,以点带面强力示范,全面推进全市现有140余个市级、区县级微企村提档升级,有条件的可以积极打造微企乡镇,全力打造成规模、上档次、出形象、有影响,特色鲜明的现代农业产业集群。

(二)尽力推动扩量。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特别是18个扶贫工作重点县,要立足当地资源禀赋,重点聚焦1919个贫困村,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与微企扶持政策有机结合起来,落实产业扶贫政策,大力发展特色效益农业、乡村旅游等特色产业微企,不断增加农民收入、提供创业就业机会,做到产业扶贫、“造血”富民。

(三)不断促进增效。落实好微企各项帮扶政策,不断增强和改善微型企业本身的经济效益,不断增大微企在带动返乡创业就业、推进双创、促进供给侧改革、推动精准扶贫、维护稳定等方面经济社会综合效益,加快推进我市农业现代化进程,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二、进一步抓好“合同帮农”行动,切实强化经营帮扶。

(一)大力实施重点联系帮扶制度。继续推进“合同帮农”指导站建设,有条件的地区可会同乡镇政府及农业等部门,在农业产业化发展较集中的乡镇建立综合性合同帮扶指导站,全方位为当地农业发展提供服务。要继续完善对涉农龙头企业、重点农业项目、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合同帮农重点联系帮扶制度,通过提供法律咨询、签约指导、纠纷调解、融资服务等措施,支持涉农龙头企业发展壮大。

(二)大力推进订单农业发展。配合农业部门推广土地流转合同示范文本,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行为,支持农业生产适度规模经营。要围绕当地特色、优势产业制定、推广涉农合同示范、参考文本,引导涉农主体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参考文本。大力发展订单农业,要以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依托,大力推进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的模式,引导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规范合同,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切实维护订单农业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大力拓宽涉农主体融资渠道。根据涉农市场主体融资需求,指导其以现有或将有的粮食、蔬果、畜禽、苗木等农产品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或浮动抵押融资。优化动产抵押登记服务工作,加强动产抵押登记信息化建设,方便贫困地区经营者抵押融资。

(四)大力促进涉农企业诚信发展。以“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为载体,大力宣传涉农“守重”企业,加强培养涉农“守重”企业,鼓励更多涉农主体参与“守重”活动,积极引导涉农主体不断提高诚信意识和经营管理水平。探索建立“守重”涉农企业激励机制,在金融信贷、著名商标认定、政府采购等方面对“守重”涉农企业予以优先支持,促进涉农企业诚信发展。

三、进一步抓好“商标富农”行动,切实助推农产品增值。

(一)不断做大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总量。围绕当地的自然资源优势、人文优势和产业优势,开展对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资源状况的全面普查和调查研究,联合相关部门做好地理标志发展规划,对特色鲜明、发展前景好的特色地理标志产品实施重点培育指导,通过媒体宣传、现场观摩、专题培训等形式进行示范引导,积极营造品牌培育良好氛围,引导相关行业协会和组织及时申请注册。要因地制宜出台扶持政策,充分发挥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作用。

(二)全力打造地理标志商标品牌。推广“地理标志商标+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产业化经营模式,充分发挥地理标志商标的资源整合作用,以地理标志商标为纽带,提高产业组织化程度和市场竞争能力,推进产业化进程。要鼓励、支持核定地域范围内产品品质达到标准和要求的企业、农户规范使用地理标志商标,做大地理标志产品总量,形成规模效应。要借助各种平台或载体进行全方位、多渠道的宣传推介,积极推进“农超对接”,加大地理标志农产品专卖店、放心店和专业市场建设,提高地理标志品牌及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要支持有一定产业规模、管理规范、产业带动作用强的地理标志商标争创著名、驰名商标,打造特色鲜明的地理标志商标品牌,提升商标品牌效应。

(三)全面提升地理标志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把好准入关,指导商标权利人制定、完善使用地理标志商标产品的生产技术条件和质量标准,鼓励、支持符合条件、标准的生产经营者依法使用,加强质量监管。规范地理标志产品包装和广告宣传行为,对在产品及其包装和广告宣传中使用地理标志商标等行为进行全方位规范,维护、提升地理标志商标品牌形象。

(四)努力营造地理标志商标发展良好环境。切实加大商标维权保护力度,坚决制止地理标志商标侵权假冒行为。对涉及地域广、规模大的地理标志商标假冒侵权行为,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假冒侵权行为查处力度,维护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指导有关企业、协会、合作社,完善地理标志保护自律制度,形成行业自我保护、行政司法共同维权的保护体系。

四、进一步抓好“经纪活农”行动,切实促进农产品流通。

(一)创新培训方式。将贫困地区农村劳务、农业技术、土地流转经纪人和村支两委、致富带头人、返乡农民工以及有创业意愿的贫困户作为重点培训对象,充分利用龙头企业、技术学校和相关部门在教学方面的资源优势,采取专业教学、实地指导、现场操作等多种培训模式,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农民群体特别是贫困户的整体素质,为其脱贫致富提供智力支持。

(二)大力培育农村经纪人。随着脱贫攻坚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深入,全市鼓励发展的特色效益农业产业即将进入收获期。区县局要紧紧围绕柑橘、生态渔业、草食牲畜、茶叶、榨菜、中药材、调味品等七大特色产业的全产业链建设,结合各地发展实际,大力培育发展农副产品营销经纪人,打通农产品进入消费市场的路径,切实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促使贫困户的“收获”真正变成“收入”。

(三)积极组织对接活动。18个国家级和市级重点扶贫工作区县局要联合当地扶贫、农业、商务、旅游等部门,通过开展推介会、展示会、展销会等多种形式,组织旅游、土特产经销企业和电商平台、农村经纪人参与,为农产品搭建销售平台,促进农产品顺畅进入市场。主城和中心城市区县局要利用市场、信息、科技、人才等资源优势,搞好与对口支援区县相关项目的对接活动,配合各地推进脱贫攻坚。

(四)突出重点抓出示范。18个国家级和市级重点扶贫工作区县局要选择1—3个当地有影响的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地标产品、特色微企村等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安排专门科室和专人,实行跟踪指导服务,力争抓出典型,抓出示范效应,确保以点带面。非重点扶贫区县局要围绕当地脱贫攻坚任务,立足工商职能,采取切实措施,积极推进产业扶贫。

五、进一步抓好“电商助农”行动,切实拓展营销渠道。

(一)积极开展“走进电子商务经营者活动”。结合微型企业培训、全市电子商务大讲堂等,加强对涉农地区,尤其是贫困地区的电子商务宣传推广和培训辅导,鼓励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在贫困地区开发建设涉农电商平台,推进特色农产品和农村制品贸易。

(二)加强网络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以涉农电商平台为主要对象,确保网络消费维权服务站建立率要达到70%以上。同时,推进网络消费维权示范服务站建设,进一步提升网络消费维权力度,提振农产品网络交易信心,促进农产品交易和贫困户增收。

(三)积极引导开辟农业电商专区。引导大型电商平台面向贫困地区开展电子商务定制服务,以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为重点产品,实现优势资源的对接与整合,进一步拓展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渠道。

六、进一步抓好“红盾护农”行动,切实维护农民权益。

(一)切实提升农民群众识假防假能力。利用各种媒体、基层工商所等途径,结合“春耕、夏播、秋种”等重要农时,宣传农资识假防假知识,曝光销售假冒伪劣农资的典型案例,提高农民群众自我保护意识。

(二)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以农民群众投诉突出的、新闻媒体披露的、进货渠道不明的、品牌信誉差的农资商品和经营者为重点,扎实开展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抽检,并做好不合格农资商品的后处理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努力保障农业生产顺利进行。

(三)不断强化农资消费维权水平。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平台和“一会两站”的作用,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农民消费者的咨询、投诉和举报,切实维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3月1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3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