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问《重庆市政府关于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通知》

08.10.2016  22:04

政府债务:如何管?谁来管?怎么管?责咋追?
——四问《重庆市政府关于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通知

 

  
  政府债务,即审计统计口径所指的政府一类债务,具体指各级政府为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并承担偿还责任的债务,根据偿债资金的来源,分为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
  数据显示,重庆市债务率已从2012年逼近警戒线的92.8%降至2015年的77%,债务风险管控效果明显。
  数据背后的故事最重要。近些年,重庆既着力消减债务规模防控风险,又努力推进经济稳定增长,通过严守限额底线、划设预警红线、强化预算管理、绩效考核惩处,全程看管政府债务,政府债务管理体系已基本健全、基础已基本打好。
  应当说,只要一步一步坚持地走下去,重庆政府债务是管得好的、债务风险是防得住的,而重庆在这上问题上的态度则是不断深入深化。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如何管、谁来管、怎么管、责咋追四个维度对债务管理作出了升级部署。
  如何管?明确四条基本原则
  《通知》明确了四条基本原则:第一,归口管理,区县政府是本级政府债务管理的责任主体,财政部门负责本级政府债务日常管理,以避免调控不力、权责不清“踢皮球”。第二,规模控制,实行限额管理并纳入财政预算,以防止盲目举债、体外循环。第三,预警约谈,建立政府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对高风险区县人民政府负责人进行约谈,以时常提醒、经常纠偏。第四,考核问责,建立政府债务报告、公开制度,将政府债务管理纳入市对区县政府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将“面子”和“帽子”结合起来,警示“守土有责”,防止“寅吃卯粮”树“政绩”。
  谁来管?硬化两级五方责任
  明晰的责任、明确的分工是抓落实的基础。《通知》从“全市一盘棋、各尽各的责”角度,分别明确了具体的任务。
  区县政府:负责加强对本级政府债务管理的统一领导,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和工作机制,充实债务管理力量。
  财政部门:本级政府债务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政府债务限额控制、预算管理、债券发行、资金监管、风险预警、统计分析、信息公开等。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审批政府投资计划、项目和投融资方案,以及履行PPP投融资方案审批程序。审核举借政府债务建设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控制债务高风险区县新开工项目。
  金融监管部门:负责金融机构的业务监管,依法检查、制止和查处违法违规向地方政府融资或接受地方政府担保的行为。
  审计部门:依法对政府债务的举借、使用、偿还以及化解情况进行审计,揭示和反映政府债务管理中的问题和风险隐患。
  怎么管?划设四条限制措施
  《通知》从政府债务借、用、还、管相统一的角度,提出了四条限制性措施:
  限规模:政府债务实行年度限额管理,各级政府年末政府债务余额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高风险区县原则上不得新增政府债务限额,不得举债上新项目;风险可控区县也要合理控制。
  限举借:政府债务通过发行政府债券举借,不得通过企事业单位等举借,区县政府债券由市政府代发;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违法违规举借政府债务,不得违法违规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承诺。金融机构等不得违法违规向区县融资,不得要求区县违法违规担保,否则损失自担。
  限使用:所有政府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区县政府须将债务资金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或偿还以前举借的政府债务,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使用政府债务资金单位要严格进行财务管理,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向同级财政等管理部门报告。
  限偿还:区县政府是本级政府债务的偿还主体,须还款资金来源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安排。除安排财政性资金偿还外,采取PPP等剥离化解政府债务的应依法完善手续,同时,每年财政预算安排的PPP项目支出不得超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
  对于存量政府或有债务,《通知》也进行了分类规范。确需由政府代为偿还的,将代偿资金纳入预算管理;需转化为政府债务的,在不突破限额的前提下报市政府批准后转化为政府债务;违法违规担保的或有债务,要重新修订合同解除担保关系。对通过PPP模式化解或预算资金偿还后腾出的政府债务限额空间,优先用于解决政府或有债务代偿或转化问题。
  “阳光”债务、“透明”债务,是此次《通知》部署的一大亮点。既要求以报告的形式置于人大监督之下,定期或不定期向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报告政府债务情况;又要求以公开的形式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各级须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政府债务限额、举借、使用及偿还等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责咋追?建立三个问效渠道
  采取逗硬的措施追问效果,是促进落实最直接、最有力的手段。《通知》提出了系列“动口又动手”的问效措施。
  “动口”约谈。建立风险预警约谈机制,市财政局根据区县财力状况、债务负担等情况,动态监测评价区县政府债务风险,对高风险区县进行风险预警并约谈,督促制定债务管控措施,同时可提请市政府约谈相关区县政府的负责人。
  “动真”评价。将政府债务管理纳入财政绩效管理体系,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债务资金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以推进政府债务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有机地融合。
  “动手”考核。将政府债务管理纳入区县政府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内容,对债务管控工作不力、造成重大影响的,实行行政问责。并纳入区县党政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