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16.08.2017  20:45

各区县(自治县)农业机械化安全生产主管部门,万盛经开区农林局:

为落实好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7〕3号)要求,进一步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组织好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根据农业部农机化司《关于印发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农机安〔2017〕21号),特制定《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8月15日

                                          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集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强化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严查事故隐患,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监理免费政策,积极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深化“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重点内容

(一)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生产组织层面,重点检查农机合作社等农机生产组织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急管理情况。行业管理层面,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严格监管执法情况、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情况。

(二)农机安全监理免费政策落实情况。各地贯彻落实免征农机安全监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重点检查各地是否落实《财政部发改委关于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42号),将5项农机安全监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免征范围扩大到所有企业和个人,各区县(自治县)财政部门是否做好经费保障工作,是否妥善安排农机部门和单位预算,保障工作正常开展。

(三)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情况。各地执行《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17〕152号)和落实全市农业系统变型拖拉机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开展变型拖拉机整治情况,重点检查各区县(自治县)农机、公安、安全监管等部门是否联合制定了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是否杜绝给变型拖拉机发牌、有效遏制变型拖拉机增量;是否进行了调查摸底,实现了地区之间、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是否实施了集中整治,严厉查处变型拖拉机假牌、套牌、无牌、逾期未检验、拼装、改装和变型拖拉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违规载人等违法行为;是否设定了存量变型拖拉机的淘汰期限,限期淘汰变型拖拉机等措施。

(四)“平安农机”创建情况。重点检查各地落实《农业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情况,是否按照文件进行了部署,是否与安监部门联合制定了实施方案;是否按要求组织“平安农机”示范市、县和岗位标兵的申报和推荐工作;“平安农机”示范市、县是否严格按要求加强组织领导、部门协作、安全管理、宣传教育、执法检查、规范建设等工作。

三、时间进度

从2017年8月至10月,各地要严格要求的时间进度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8月初进行全面部署,广泛动员,自查自改。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大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8月中旬-8月底进行深入检查,严格执法,集中整治。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深入基层开展对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处理;对涉及多部门跨地区的重要问题,加强联合执法;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要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

9月-10月进行实地督查,统筹推动,巩固提高。各地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突出安全生产任务重、事故多发的地区,突出“三秋”等农机化作业关键时期,进行重点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农委成立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督导小组,由市农委副主任、市农机办主任任组长,市农机办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市农委农机监管处和市农机安全监理所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市农机安全监理所。检查期间,市农委将组成工作组,对各地进行督导检查。各区县(自治县)农业机械化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大检查工作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集中力量,落实责任,组织开展好农机生产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加强舆论宣传。各区县(自治县)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和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通过在电视、报刊开设农机安全栏目、发表文章、发布微博微信等形式,对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发动,对农机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生产常识进行广泛宣传,积极营造舆论氛围,形成强大宣传声势。

(三)严肃追责问责。对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严惩。检查结束后,市农委将对农机免费监理政策落实情况和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四)及时报送材料。区县(自治县)农业机械化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要将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部署和阶段性情况于8月23日前以正式文件分别报送市农委农机监管处和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将大检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整改情况、大检查总结报告(初稿)于10月12日前分别报送市农委农机监管处和市农机安全监理所。

联系人:市农委农机监管处 俞洋,电话:89133340;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刘启川,电话:67730469。

附件: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统计表


附件

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统计表

填报单位:(章)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1.免费监理落实情况

是否全面免征5项监理收费

情况说明

2.财政保障落实情况

收费免征后是否落实“财税〔2016〕42号”文件财政有保障

情况说明

3.变型拖拉机整治情况

出台的整治工作文件名称、文号和发文时间

情况说明

是否设置变型拖拉机报废年限,报废的最后期限

情况说明

4.“平安农机”创建情况

出台的创建工作文件名称、文号和发文时间

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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