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改厕工作的通知

27.02.2015  17:56

渝爱卫〔2015〕6号

 

各区县(自治县)爱卫会、万盛经开区爱卫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66号)和《全国爱卫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改厕工作的通知》(全爱卫发〔2014〕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大全市农村改厕工作的力度,推进农村改厕工作深入发展,现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加强农村改厕工作的重要意义

小厕所事关大民生。做好农村改厕工作是加快城乡统筹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有效途径,是从源头上控制肠道传染病、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重要手段,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的具体行动。各地要进一步提高对农村改厕重要意义和作用的认识,切实认清当前我市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不高,与国家妇儿“两纲”要求差距较大的实际形势,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进一步加大农村改厕工作力度。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坚持政府领导、广泛动员、部门协作、因地制宜、科学指导、社会参与,加快城乡统筹发展,促进农村文明进步,确保如期实现确定的改厕目标。

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全国爱卫办下达我市农村改厕的目标任务是:“到2020年底,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在2013年的基础上,增加不少于10个百分点”。按照国家这一要求,对我市农村改厕任务作如下分解:都市功能核心区(大渡口、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要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到2020年底达到95%以上;其余四大功能区各区县在2013年基础上,至少提高10个百分点。各区县具体任务详见2015-2020年重庆市农村改厕工作区县任务分解表(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农村改厕工作的组织领导 。我市农村改厕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各区县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将其作为爱国卫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和目标考核,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

按照中央和市财政关于“属于地方事权的,由地方承担支出责任”的要求,各地要加强经费保障,落实农村改厕工作经费及无害化卫生厕所地下部分建设经费。

(二)加强部门协作,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各区县要加强协调,充分发挥爱卫会委员部门的职能作用,部门间要密切协作,把农村改厕工作与新农村建设、农村环境连片集中整治、扶贫开发、沼气池建设等项目结合起来,整合利用卫生计生、农业、环保、建设等部门资源,群策群力,坚持“因地制宜、示范带动、集中连片、整村推进”的原则,统筹推进改厕工作。要按照已确定目标任务,结合本地区实际,提出本地工作方案,细化目标,做好规划、落实进度安排。

(三)突出农户改厕重点,加快农村公厕建设。各区县要以农村居民卫生厕所改建为重点,与此同时,还要将农村中小学校、乡镇卫生院、乡镇集贸市场以及旅游景点、公路沿线等人中集中区域的公共厕所建设纳入农村改厕总体规划,有序推进、逐步实施。按照相关要求,每个村至少建设1个无害化卫生公厕。

(四)强化监督管理,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各区县爱卫办要加强技术指导,开展技术培训,不断提高施工队伍技术水平,施工队伍必须全员培训合格后特证上岗。要牢固树立廉政意识,严格执行招标采购制度,建立年度项目审计制度,加大改厕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实行年度农村改厕资绩效评估制度、农村改厕项目村务公示制度。

各区县要加大检查考核力度。要组织开展阶段性督导,确保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改厕年度目标考核,其结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内容。

市爱卫办根据各区县工作进度和目标任务,组织督导检查和考核。对重点区县进行重点督查考核。其结果计入年度各区县爱国卫生工作目标考核分值。在各区县自查的基础上,组织有关人员对区县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年度考核检查,

(五)加强信息报送和统计工作。各区县要重视改厕工作信息的收集交流,及时梳理总结好的工作方法和经验,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每半年向市爱卫办报送工作进度,每年的11月底前要报送工作总结。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年度农村改厕统计上报工作。

 

 

                                   

 

 

重庆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15年2月16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