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土地宜机化整治先建后补的通知

04.07.2018  18:17

电子公文

各区县(自治县)农委,万盛经开区农林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三农”思想,确保我市土地宜机化整治更加科学有效实施,根据《重庆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渝委发〔2018〕1号)和《中共重庆市委农工委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农业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委农发〔2018〕1号)精神,决定在全市推行土地宜机化整治先建后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土地宜机化整治是以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 /T 30600-2014)为指导,以重庆市《丘陵山区宜机化地块整理整治技术规范》(DB 50/T 795-2017)为标准,综合运用工程机械、农业机械、绿肥种植和农业废弃物消纳还田等工程和生物措施,对现有土地进行互联互通、大小并整、调整布局、理顺沟渠、有机质提升等有利于机械化生产作业的改造建设过程。通过土地宜机化整治,可以改善我市丘陵山区鸡窝地、巴掌田的现状,建成地相通、小改大、陡改缓、坡改梯、排灌畅、地肥沃的宜机化高标准农田,实现大中马力农业机械用得上、用得好的目标。我市经过近几年土地宜机化整治试验、试点和推广,取得了良好效果,得到了农村干部群众和业主的广泛认同,媒体、专家、各级领导给予了高度评价。实践充分证明,土地宜机化整治是提高我市丘陵山区农机化水平的治本之策,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确保粮食安全、实现农业节本增效的战略举措。针对推广过程中各级各方面积极性高、项目供不应求的状况,实行先建后补,是创新体制机制的有益探索,可以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和引导作用,有利于建立公平、竞争、择优的推进机制,激发干部群众以及社会各界投入和参与积极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建设效率,增强项目建设的有效性和实效性。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布局,绿色生态原则。 优先在集中连片规模化经营、具备农村“三变”改革条件、干部群众和业主积极性高、具有窗口示范效应的地方选点布局。贯彻绿色生态理念,尽量利用既有成果、尽量轻简工程措施。用机械化绿肥生产、机械化秸秆粪污还田培肥土壤。

(二)坚持涉农项目建设“放管服”原则。 根据《重庆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渝委发〔2018〕1号)精神,土地宜机化整治符合涉农项目建设“放管服”规定,可不实行招投标,由受益主体自行组织实施,依规施行先建后补。

(三)坚持政策引导,多方参与原则。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带动受益者投工投劳投资;通过主动争取、主动结合、主动参与、整合各类农业项目,形成联动和共同推进的格局。

(四)坚持差额包干,谁用谁建原则。 引导各类生产经营主体适度规模经营,建立“奖补包干、差额自筹、竞争申报、谁用谁建”的灵活有效机制。

三、适用对象及规模

(一)土地宜机化整治适用对象为重庆市范围内开展土地宜机化整治生产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

(二)土地宜机化整治规模要求集中连片面积达50亩以上,鼓励整村、整镇(乡)、整域(地形区域)推进。

四、执行标准

重庆市《丘陵山区宜机化地块整理整治技术规范》(DB 50/T 795-2017)。

五、奖补流程

(一)申报审查。 实施主体编制土地宜机化整治方案,向区(县)农业主管部门申报审查(审查要件附后),经审查合格后,由区(县)农业主管部门公示,公示无异议由区(县)农业主管部门向市农委备案,并向实施主体发放审查通知书。

各区县农业主管部门应科学测算年度可调配的奖补资金额度,确定合理的申报受理数量,审查通知书时效期原则上为2年。

(二)组织实施。 实施主体收到区(县)农业主管部门审查通知书后,自行组织实施。

(三)监督管理。 项目建设期间,区(县)农业主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实施情况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

(四)竣工验收。 项目完成后,实施主体向区(县)农业主管部门申请验收。区(县)农业主管部门按程序组织验收,市级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重点项目、重点区域进行抽查。

(五)奖补标准

1. 地(田)块连通,每亩补助1000元以内。

2. 缓坡化改造,每亩补助1500元以内。

3. 水平条田、水平梯田和坡式梯台地改造,每亩补助2000元以内。

各区(县)农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当地土地现状、项目供求关系、项目体量大小,综合精准测算,在市级奖补指导标准范围内确定各自奖补标准。

(六)奖补兑现。 经验收合格后,按照资金管理流程兑现奖补,兑现顺序同等条件下先建先补、低于指导标准申报先补、多建先补。

享受贴息贴费的土地宜机化整治项目参照执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 区(县)农业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所在地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专人盯着抓,层层负责抓落实。加强与本级监委、财政、发改、国土、审计等部门衔接沟通,形成共识和整体合力。对执行中的问题和经验要及时报告。

(二)培训宣传,规范操作。 区(县)农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知晓度,主动将相关政策和技术标准发布于政务信息网,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政策标准宣传、普及和培训。规范操作,严格流程,公开公平,规范验收,确保土地宜机化整治效果。

(三)强化监督,健全制度。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聚焦审查公平、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奖补兑现等关键环节。强化监督、健全制度,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建立健全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的绩效管理机制,注重绩效成果运用,将绩效成果作为新一轮资金分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四)拓展思路、创新机制。 主动作为,拓宽土地宜机化整治资金投入渠道,尤其在农村金融撬动上有新举措,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带动社会资金投入,扎实推进土地宜机化整治,为乡村振兴夯实土地基础。

附件:1. 丘陵山区宜机化地块整理整治技术规范

    2. 土地宜机化整治方案审查要件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7月3日

附件1

丘陵山区宜机化地块整理整治技术规范

(重庆市地方标准    DB 50/T 795-2017)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丘陵山区宜机化地块整理整治的基本原则、建设内容及技术要求、建设流程等技术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重庆市丘陵山区宜机化地块整理整治。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 1  宜机化地块:适宜乘坐式或者大中型农业机械开展耕作、种植、田间管理和收获等作业的地块。

2. 2  整理整治:在一定区域内,采用工程、生物等措施,对细碎异形等地块进行合并、对地块进出坡道及沟渠道路等进行改造,满足大中型农业机械作业要求的活动。

2. 3  水平条田:在地形相对平缓地区,依据排灌方向沿等高线修建的几何形状为长方形或近似长方形的水平条状形农田。

2. 4  坡式梯田:在地面坡度相对较大地区,依据地形在坡地上分段沿等高线修建的阶梯式农田。

2. 5  缓坡地块:在地形相对较缓地区,依据排灌方向修建的几何形状为长方形或近似长方形的缓坡状地块。

2. 6  梯台地块:在地面坡度相对较陡地区,依据地形和等高线修建的阶梯状或者斜坡状梯台式地块。

3 基本原则

3.1 科学选址。道路通达、土层深厚、集中连片、排灌基础好、坡度不宜大于25°;优先选择已经规模化流转的地块;先易后难、循序渐进。

3.2 绿色轻简。坚持资源循环、绿色低碳理念,充分考虑自然条件,因地制宜,土方就地就近挖填转运。

3.3 合理配套。合理选用挖掘机、推土机、平地机、拖拉机等机械设备,高效快捷地进行整理整治作业。

3.4 互补提升。充分利用各类土地整治成果,实现综合利用、互补提升。

3.5 效率优先。按照项目资金管理要求,实行先建后补或按规定招投标,充分发挥地块整理整治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时间效率。

4 建设内容及技术要求

4.1 建设内容

地块互联互通。通过开挖回填土壤等工程措施,修建地块进出坡道、完善田间道路,实现相邻地块之间、地块与道路之间衔接顺畅,满足大中型农业机械进出地块需要。

消除作业死角。对尖角、弯月形等影响农业机械作业的异形地块,进行开挖回填、截弯取直等整理,满足大中型农业机械作业要求。

优化地块布局。地块小并大、短并长、弯变直,实现以条带状分布为主,延长机械作业线路,减少机械折返频次。

合理布局沟渠。根据整理整治后的地块坡向和其他相邻地块雨水排泄流向,合理布局沟渠。沟渠的修建应兼顾农业机械通行需要,深开围沟、背沟,少开或浅开厢沟。

砾石填埋处理。地块整理整治中的砾石,宜就近集堆深埋处理。

土壤培肥熟化。地块整理整治后,通过秸秆还田、绿肥种植、粪肥施用等生态培肥方式,结合深松、旋耕等农业机械化措施,培肥熟化土壤,提升地力。

4.2 技术要求

水平条田单块长应不小于100m,宽不小于30m;或面积宜大于5亩。

坡式梯田单块长应不小于50m,宽不小于20m,或面积宜大于2亩。

单块旱地纵向坡度≤10%,单块旱地横向坡度≤3%,平均农业机械生产行径路线≥50m

最大挖填高度≤1.5m;

砾石埋置深度≥1250px。

进出地块坡道坡度≤20%,宽2-3m。

5 建设流程

5.1 地形测绘。测绘1:500-1:2000原貌地形图。

5.2 方案设计。对地形图进行深度分析,并实地踏勘,对整理整治地块进行分区编号及地块的互联互通、沟渠布局等进行规划设计,形成地块整理整治方案。

5.3 施工设计。绘制总平面图,制作施工图,并对图标、图例、技术要求等进行说明。

5.4 现场放线。可在地形图找参照点手工放线,也可推算坐标值后用仪器放线。

5.5 工程施工。按照设计方案组织施工,先剥离表层耕作土壤堆积待用。地块整理整治成形后,将剥离的表层耕作土壤均匀铺平或生熟土混合,不宜生土覆盖。

5.6 资料整理。将项目申报、立项批复、地形图测绘、整理整治设计、工程施工、质量检查、竣工图纸等文字、图表、影像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竣工验收。项目竣工后,按照规定报请主管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附件2

土地宜机化整治方案审查要件

序号

名称

内容要求

1

实施主体

谁用谁建设。

2

建设地点及规模

用≥1:2000地形图或正摄影像图标注。

3

规划设计

有总平面布局和地块设计分图,配套文字说明、表格和图标图例。

4

建设内容

按照附件1相关技术内容,分别列出申报项目需实施的内容和数量。

5

施工组织方案

含施工流程和建设机械配置及现场管理等内容。

6

拟报奖补标准

实施主体在充分研判项目的工程难易程度、自身资金配套和管理能力、竞争程度的基础上在全市指导性奖补标准之内提出各自拟申报的奖补标准。

7

承诺书

承诺自愿接受农业主管部门对工程数量和质量的监管及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