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457号建议的复函

13.05.2016  15:25

牛启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巫山打造全国有机农业示范县促进库区生态良性发展建议》(第0457号建议)收悉。经与市商委(市粮食局)、市财政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巫山县“三品一标”认证的关注。正如您提到的,去年,在市县两级共同努力下,巫山县在有效期范围内的“三品一标”农产品达到27个,认证规模50725亩。其中新增无公害认证农产品10个,有机认证产品2个,续期产品4个,取得了较好成绩。您提出的建议,对于我委正在开展的工作很有帮助。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加大对巫山县打造全国有机农业示范县的支持力度。

  一、关于“指导编制完善打造全国生态农业县规划”的建议

我委紧紧围绕深化拓展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在编制全市农业农村发展十三五规划时,科学划分五大板块农业功能定位,不断优化农业区域布局,努力促进区域发展差异化。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主要发展生态高效农业,坚持“面上保护、点上开发”,突出生态绿色、持续发展,合理用好大山区、大库区的独特资源,重点发展柑橘、牛羊、生态鱼等优势特色产业,打造生态特色品牌。巫山县地处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的核心区,生态环境良好,农林资源丰富,发展生态高效农业得天独厚,我委将指导巫山县做好农业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关于“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支持区域内重点产业建设”的建议

近年来,巫山县委县府提出了“1+3+11”产业布局,重点开发柑橘、脆李、食用中药材、草食牲畜、生态渔业、茶叶等特色优势产品,市级有关部门将进一步支持。 一是改革和完善市对区县转移支付制度。 将生态环保等方面的指标纳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测算体系,通过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转移支付等支持库区保护生态、保护环境、绿色发展。 二是现代特色效益农业专项资金继续支持。 2013年-2015年,仅特色效益农业市级专项用于巫山发展主导产业资金合计达7212万元,有力地支持了巫山现代农业发展。今后支持力度将进一步加大。 三是继续实施“三品一标”奖补。 2011年-2015年合计安排1575万元专项资金,对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产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予以奖补。下一步,将继续鼓励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绿色生产。

 

三、关于“向全市、全国推介“巫文化”农业有机牌、绿色牌”的建议

近两年来,巫山脆李已先后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被中国果品协会授予“中华名果”称号,巫山也被评为“中国脆李之乡”。我委将实施农产品品牌创新战略,壮大区域公共品牌,振兴激活传统品牌,支持企业创建自有品牌。继续支持巫山充分利用巫峡、神女峰、庙党及巫山红叶等资源优势,实施品牌化引领,推行标准化生产,通过引导参加各类农业展会、网上推介等多途径进行宣传,不断提升脆李、道地中药材、柑橘、山羊、粉丝、薯类休闲食品、土著鱼等特色品牌效应。

四、关于“畅通市场渠道,提高商品率”的建议

市级部门将顺应日益高涨的有机食品市场需求,进一步构建农产品流通网络,完善市场体系,组织农商对接活动,加强与巫山马铃薯、大蒜、红薯粉条为代表的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对接,与有机农产品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种植大户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引导和鼓励流通企业到产地直采,探索“超市+农民合作社+农户”“超市+农业企业”“超市+种(养)大户”等模式,在蔬菜基地搞好专供或者贴牌生产,加强产地直采直销,推介巫山脆李、粉丝、薯类休闲食品等有机农特产品,扩大销售渠道,通过市场覆盖重庆以及四川、云南、贵州、陕西、湖北、湖南等省区,让更多有机农产品进入百姓餐桌。

此复函已经市农委主任路伟同志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2016年5月10日

 

(联系人:商勇强,联系电话:89133313,邮政编码:401121)

 

 

 

 

 

 

 

 

公开标志:主动公开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5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