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试点单位第一批核查和第二批遴选工作的通知

10.08.2016  18:40

渝农发〔2016〕179号

 

各区县(自治县)农委,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统一安排,按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方案》、《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管理办法(暂行)》(农质发〔2014〕15号、〔2015〕8号,以下分别简称《创建活动方案》、《考核办法》和《管理办法》)要求,我委将对第一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单位进行核查,并组织开展第二批创建试点单位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第一批创建试点单位核查

根据《创建活动方案》的要求,市农委组成核查小组,将于8月下旬对荣昌、潼南、垫江3个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单位开展核查工作。核查内容重点是《考核办法》中工作考核、质量安全水平和群众满意度三个方面的内容。核查方式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材料核查、现场检查、抽样检测、召开座谈会和暗访等方式进行。农业部将视情况对部分创建单位开展抽查。请以上3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严格对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开展自评,填写《第一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单位自评工作表》(见附件1),形成一份自评报告(包括创建任务完成情况、典型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方向),于8月25日前报送我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同时发送电子文本。

二、关于第二批创建试点单位遴选

根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今年农业部启动了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工作。在充分考虑我市“菜篮子”产品主产县数量(见附件2)和质量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的基础上,分配给我市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单位4个名额。请各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抓紧组织创建申报工作,特别是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以及政府重视、基础条件好、工作积极性高的“菜篮子”大县要积极申报,充分发挥引领带头作用,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现代特色农业健康持续发展。请各申报区县严格按照《创建活动方案》、《考核办法》和《管理办法》(见附件3、4)的要求,全面开展有关工作,认真编制申报材料(包括书面申请、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自评报告等,具体格式和内容见附件5),于9月10日前报送我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申报材料纸质件需一式二份,同时发送电子文本。我委将于9月底前,对有关申报区县进行考核,择优遴选并上报农业部。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是整县区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有效手段,是当前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点工作,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纲要中食品安全战略的重要抓手。各区县农业行政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做好相关工作,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各区县人民政府是创建工作的主体,只有政府高度重视,各部门积极配合支持,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才能做实做好。

(二)精心组织。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核查和遴选是创建活动的关键环节。抓好创建工作、开展好自查自评、编制好申报和总结材料是顺利通过核查和遴选的前提和基础。各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五化”(生产标准化、发展绿色化、经营规模化、产品品牌化、监管法制化)要求,抓紧推动各项创建、考核和申报工作,力争各项指标达到要求。各项自评、申报材料均以当地政府名义报送。

(三)严格把关。我委将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开展核查和遴选,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监测将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也将委托有较高公信力的第三方机构进行。严禁弄虚作假、违规操作和以任何形式干扰考核工作,确保核查和遴选结果有效可信,确保创建活动落到实处。我市上报农业部的创建试点单位数量控制在4个名额以内,质量过硬,宁缺勿滥。

(四)加强总结。各区县开展创建工作的目标不仅仅是顺利通过考核、获得授牌,更是通过创建使其真正成为标准化生产和依法监管的样板区,以点带面推动建立责任明晰、监管有力、执法严格、运转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各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借助核查和遴选工作,边创建边总结,积极探索县级基层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机制,不断创新监管模式。要总结创建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质量安全县的示范引领作用。要加强县域间的学习和交流,加大推广力度,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的全面提升,切实发挥创建活动的作用。

市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人:李菁,联系电话:89133703,13983120395。

 

附件: http://www.cqagri.gov.cn/zw/upload/2016/08/636064156572787683.rar

          1.第一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单位自评工作表

2.重庆市“菜篮子”产品主产区县名单

3.农业部关于印发《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方案》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的通知(农质发〔2014〕15号  )

4.农业部关于印发《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农质发〔2015〕8号  )

5.重庆市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申报书格式及内容要求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2016年8月9日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8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