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关于2017年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 考核合格的公告(第一批)

23.01.2017  2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我委组织考核复查,重庆市永川区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等2家农作物种子检验机构具备对外开展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的基本条件和能力,现批准为合格种子检验机构,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合格证书》,准许在批准的种子检验项目范围内使用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合格标志。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2017年1月18日

http://www.cqagri.gov.cn/zw/upload/2017/01/636207672874975378.doc


http://www.cqagri.gov.cn/zw/upload/2017/01/63620767304704368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