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启动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26.08.2016  22:02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机制,加大农民群众身边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力度,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向基层延伸,确保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到实处,区农委从8月起在全区农业系统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农委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农委主任陈应禄同志任组长,区农委副主任张方才同志和区农委纪工委书记任显恒同志任副组长,区农委委属各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推进全区专项整治工作。

二、明确整治范围。围绕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出台的、以各级农业主管部门为主推进实施的强农惠农重大政策以及重大改革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 纳入此次专项整治范围的财政补贴补助资金包括: 中央财政用于农机购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等工作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并检查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改革和渔业油价补贴政策改革推进情况。 基本建设资金包括: 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种养业良种工程、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渔政建设等专项资金,以及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项目资金。

三、突出工作重点。专项整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三个重点: 一是个人或集体违法违纪问题。 重点检查个人或集体是否存在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问题;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问题;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专项资金问题;截留、挪用专项资金问题;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等重点环节利益寻租问题;违规插手资金拨付、项目审批,与监管服务对象有不正当利益往来的问题。 二是政策落实不规范、不到位问题。 重点检查基层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在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履职尽责情况、监管责任分工落实情况,特别是区乡村三级在资金申报、分配、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的不规范、不到位问题。 三是制度建设不匹配、不完善问题。 重点评估政策设计和实施的科学性、实效性,推动进一步完善政策设计,优化资金结构和执行程序,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促进各项强农惠农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通过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进全区农业系统规范管理使用强农惠农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坚决整治和查处涉及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的失职渎职和贪污腐败问题,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利益;研究建立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监督的有效方式,进一步明确农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形成责任清晰、分工明确的制度化、常态化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强农惠农政策体系,更好地推动我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